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5日讯(记者蒋诗舟)今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宋立;环境保护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兼环境保护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夏光博士;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刘尚希做客中国经济网,解读刚刚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决定》中提到的,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这些问题,夏光谈了自己的看法。【点击进入访谈页面】
环境保护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夏光(裴小阁摄)
夏光认为,这是一个制度创新,这是以前制度的缺陷,新提出来的,什么叫自然资源的负债表?就是财产有一个存量,有一个消耗量,自然资源把它开发出来,发展经济、开发生活,但是自然资源那一部分有所减少,环境质量有所下降,生态系统有所退化,在一定限度内是可以承受的。
但是如果持续消耗,不去修复、补充,就像树林只砍不种,对自然环境有很大欠债,同时欠是子孙后代的债。编制自然资源的资产负债表,就是看你原来多少资源,你为官一任之后消耗了多少,有没有超出极限。
这个制度有两个作用,第一进行经济管理,也就是发展本地经济的时候一定看看资产负债表,是不是在自然资源欠债很多,欠债很多,在发展经济,先把自然资源恢复了,绿化、污染治理进行了才能进行经济活动。
再一个领导干部管理,过去基本没有自然资源核算,只要他为官一任经济发展,GDP搞上去了,城市建设搞得漂亮了,他就提拔走了,至于他留下的荒山、污染的水体,就不管了,这样制度是不完善的,这样下去没有人对我们的家园负责任,用这些信息来评价为官者的政绩。
当离开这个岗位的时候,如果自然资源欠帐比之前更多,这个人是不应该得到提拔的,要到这样一个程度,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编制资源负债表,还要对这个官员进行终身追究责任,这也是我们中国特色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