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5日讯(记者蒋诗舟)今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宋立;环境保护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兼环境保护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夏光博士;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刘尚希做客中国经济网,解读刚刚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决定》中提到的,非公有制经济和公有制经济都是我国经济重要组成部分这一问题,展开了讨论。【点击进入访谈页面】
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研究所副所长 宋立(裴小阁摄)
宋立认为,这个提法是理论上一个重要亮点,如果通俗来讲,应该给民营经济一个名分。这次把非公有制经济和公有制经济都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础,是非常重要的。而且我们注意到《决定》里面提到积极发展混合经济,提到了国有资本和私有资本混合。
刘尚希表示,这一次《决定》里,把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放在平起平坐的角度上来,一碗水端平了,过去把国有经济放在第一地位,过去说国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民营的叫不可侵犯,这次都叫不可侵犯,强调了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在地位上是同等的,意味着在体制上、政策上都要同等看待。过去民营经济发展,曾经制定过两个“非公36条”,但是民营经济发展总是感觉有“弹簧门”、“玻璃门”这种障碍,实际上这个《决定》就是要破除这种障碍,使民营经济和国有经济发展处在同样公平竞争的环境之下。
还有人说是“旋转门”,进一下又出来了,这次特别强调,国有资本的投资项目,允许非公有资本参与,宋立补充说。
夏光认为,国有经济和非国有经济享有同等发展机会,未来公有经济和非公有经济,享有同样的权利和责任,今后在市场化调节下面,国有的、非国有的各种经济成分都要同等严格遵守环保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