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全会决定: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

2013年11月15日 19:49    来源: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1月15日电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今日全文播发。《决定》指出,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

  《决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责任编辑: 郑海斌 )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上市全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