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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通报光大证券处罚决定

2013年11月15日 15:31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5日讯 (记者康博) 今日,证监会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证监会11月1日对光大证券违法违规主体进行行政处罚决定,决定书现已送达。证监会对光大证券“8.16”异常交易事件相关责任人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分别给予警告、罚款60万元,四人被终身禁止进入证券期货市场。光大证券董秘梅健被处以20万罚款。

  相关资料:光大证券因“8·16”事件被罚5.23亿元

  中国证监会决定,没收光大证券ETF内幕交易违法所得1307万余元,并处以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没收光大证券股指期货内幕交易违法所得7414万余元,并处以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上述两项罚没款共计5.23亿元。

  根据处罚决定,证监会对光大证券ETF内幕交易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徐浩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给予警告,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光大证券股指期货内幕交易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徐浩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给予警告,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上述两项罚款每人合计60万元。

  另外,中国证监会同日下发《市场禁入决定书》,决定内幕交易行为相关责任人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为终身证券市场禁入者、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针对时任董事会秘书梅键的信息误导行为,证监会对其责令改正,并处以20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 郑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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