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4日讯 光大证券今日晚间公告称,2013年11月14日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光大证券因“8.16事件”涉嫌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作出处罚决定。根据处罚内容,光大证券共计被罚款5.23亿元,相关责任人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等每人合计罚款60万元,同时该四人为终身证券市场禁入者、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公告显示,证监会决定,没收光大证券ETF内幕交易违法所得13,070,806.63万元,并处以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没收光大证券股指期货内幕交易违法所得74,143,471元,并处以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上述两项罚没款共计523,285,668.48亿元。
对光大证券ETF内幕交易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徐浩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给予警告,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光大证券股指期货内幕交易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徐浩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给予警告,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上述两项罚款每人合计60万元。
另外,针对内幕交易行为相关责任人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为终身证券市场禁入者、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对时任光大证券董事会秘书梅键的信息误导行为,责令改正,并处以2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