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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决定第一次续发行2013年记账式附息国债

2013年11月13日 18:36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3日讯  今日,财政部网站发布2013年第74号公告,决定第一次续发行2013年记账式附息(二十期)国债,此次国债计划续发行280亿元。全文如下: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第一次续发行2013年记账式附息(二十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国债计划续发行280亿元,实际续发行面值金额280.6亿元。

  二、本次国债续发行部分起息时间、票面利率等要素均与2013年记账式附息(二十期)国债相同,即起息日为2013年10月17日,票面年利率为4.07%,按年付息,每年10月17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20年10月17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经招标确定的续发行价格为98.12元,折合年收益率为4.45%。本期国债续发行部分从11月20日起与原发行部分315.5亿元合并上市交易。

  其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3年第1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3年11月13日

   

    

(责任编辑: 邢晓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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