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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局长:“一块钱开公司”只是一个比喻

2013年11月08日 08:58    来源: 成都晚报    

  取消3个限制

  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的限制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的限制

  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

  在昨日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介绍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面的情况。针对 “一块钱可以办公司”之说,他表示,这种说法只是一个比喻,完全不花钱办公司是不可能的。

  办公司不可能完全不花钱

  10月2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包括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制、放宽住所登记条件。

  改革措施一经公布,便引发社会各界的热议,有媒体报道称可以“一块钱办公司”。对此,张茅昨日表示,“一块钱办公司”是一个形象的比喻,并不是开办公司就没有条件、不用花钱就可以办公司。注册资本只是设立公司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之一,而且维持公司的基本运营也需要一定的资本,办公司要有场地和人员,所以完全不花钱办公司实际上是不可能的。

  两地试点未催生大批“皮包公司”

  “宽进严管”是这次改革的重要原则。“我们多年来都是‘重审批轻监管’。”张茅表示,本次改革,一方面要降低准入门槛,另一方面也要采取有力措施对市场主体实施严管。

  严管的具体措施有4项:一是转变监管方式,改变过去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实施监管的方式,用加强信用监管的方式促进市场的诚信经营;二是夯实监管基础,扩大信息公示的范围,使社会各方面能够方便、及时、全面地了解市场主体登记和信用信息;三是完善监管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四是规范监管行为,努力实现监管执法的公正、透明、规范。

  从今年3月1日开始,深圳、珠海在全国率先开展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试点。据张茅介绍,两地并未因为注册资本门槛降低而催生大批“皮包公司”。

  


(责任编辑: 毛宇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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