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联4日午间发布澄清公告,确认公司在湖南地区参与发起民营银行。
引发公司澄清公告的是10月31日《21世纪经济报道》刊登的题为《新华联“涉银”遭湖南金证办质疑 湘上市公司争抢“头啖汤”》的文章,对新华联参与筹建民营银行的真实性提出质疑。
为此,新华联表示,公司参与发起民营银行的消息是真实的。湖南省人民政府已正式行文(湘政【2013】42号)向国务院请示,由本公司作为共同发起人之一成立民营银行,注册地在湖南长沙,注册资本为50亿元人民币。目前,相关事宜正等待国务院的正式批准。
公司还称,并非首次涉及银行业务。2012年11月,公司收购了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截至目前,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持有长沙银行股份约10358万股,占长沙银行总股份的4.48%。目前,公司正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就参股发起设立民营银行事宜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尚未形成具体设立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