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将于11月1日起施行。较之以往,新规进一步明确了用人单位给职工缴纳社保的义务,对未按时足额缴纳行为的处罚力度明显加大。
新规让人们充满期待,长期存在的不参保、部分参保、降低缴费基数等问题或将有所好转。然而,近期一些媒体调查结果与地方部门的意见均显示,劳资双方对社保费用的缴纳各有考量,新规推行起来可能会困难重重。
少数用人单位之所以未按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保,经济负担是主要原因。以北京为例,按最低缴费基数计算,企业每月给每位员工缴纳社保费用近千元,一个10人规模的小企业每年就需付出10多万元费用,这对小微企业是笔不小的支出。因此,有些企业或只给部分骨干员工买社保,或没有买全5项社保,缴纳社保的基数也是按当地最低标准。即使新规的处罚相当严格,依然不排除会有一些企业选择“不告不理”的拖延做法。此外,有些企业由于人员流动性大,为员工缴纳社保的积极性并不高。即使新规要求员工入职30天单位必须缴社保,不少企业主仍可能因担心员工流失、社保金泡汤而不愿缴纳。
对部分劳动者而言,对社保性质认识不足导致其对是否参保有不同考量。部分劳动者收入较低,担心参保影响工资收益,宁愿拿现钱也不想参保。还有些人觉得不如将缴纳部分省下来理财更合算。还有些劳动者更是缺乏对新规的了解和维权意识,甚至不知社保为何物,他们有的还没有正式的劳动合同,连工资都难以按时足额领取,更不用说社保了。
人社部近日表示,我国目前的条件并不适合实行社保险费改税,将在近期加快对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顶层设计的研究论证。笔者认为,完善制度自然重要,但如何推进制度执行落实才是关键。具体到社保新规的推行上,一是要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加强对用人单位是否合规缴纳社保的监管;二是以增强制度的可持续性为突破口,对制度进行优化,努力拓宽社保资金筹集渠道,减少企业相关费率负担,提高其缴纳社保的积极性;三是应在全社会加大社保新规宣传,重点对农民工等群体加强政策普及,提高劳动者参保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