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商机在线第二大股东刘宣付起诉商机在线法人代表第一大股东程汉东、商机在线公司以及58同城CEO姚劲波,认为上述三被告侵害其股东利益,要求法院判决程汉东擅自将商机在线所持有的17.5%的58同城股权转让给姚劲波的行为无效。此外,刘宣付还将58同城列为第三人。由此,正处上市进程的58同城卷入诉讼风波。
按计划,58同城将于近日在纽交所挂牌上市,因此,这场突如其来的官司备受瞩目。此前,计划于11月1日上市的去哪儿网也遭到了艺龙网的起诉。由此,两家上市进程几乎同步的公司,在官司面前也是成双成对。“这段期间是拟上市公司的静默期,也是最敏感的时期,是‘有冤的报冤,有仇的报仇’的最佳时期”,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对《证券日报》戏称。
对此,一位不愿具名的知情人士对《证券日报》表示:“这是商机在线公司内部股东之间的纠纷,把姚劲波和58同城牵涉进来是毫无依据的。姚劲波已于2009年按照正常程序与商机在线法定代表人程汉东正式签署双方股权转让协议,并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完成工商登记,所有程序是合法合规,具有法律效力的。”
据《证券日报》了解,58同城正在准备应诉,其IPO也仍在按原计划进行。
兄弟阋墙只因上市
10月28日,刘宣付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还原了他与程汉东、姚劲波的“合伙”故事。
刘宣付称,其与程汉东、姚劲波此前都是好朋友好兄弟。2005年姚劲波创办58同城时,刘宣付与程汉东合开的公司商机在线对58同城进行了投资,“当时大概投了25万元”。
当时这笔投资,在刘宣付看来,属于财务投资,因此这些年来也没太多过问58同城的经营情况,“反正都是亏损的”。“直到58同城不久前提交招股说明书,我仔细看了之后,发现没有商机在线的持股。”刘宣付说。
此后,刘宣付找到程汉东才了解到,早在2009年,程汉东就将商机在线所持有的58同城17.5%的股份,在没有对价的情况下无偿转让给了姚劲波。在此过程中,执掌公章的程汉东并未与刘宣付沟通。“这严重损害了我作为商机在线的股东的利益。”刘宣付认为。
对此,程汉东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也确认:“当时信息非常不对称,58同城亏损很严重,而且姚劲波当时也表示,如果以后上市,一定会好好回报我们。当然,这些都是口头的,没有文字协议。”58同城招股书显示,今年二季度,58同城才首次实现盈利,净利润为30万美元。
此外,程汉东还解释称,当时中网在线(商机在线的母公司)正在筹备上市,因此需要对一些资产进行剥离。公开信息显示,中网在线(NASDAQ:CNET) 于2010年3月在纳斯达克上市,程汉东任董事长,旗下有创业网、连锁网、商机网、招商客等四个产品。截至目前,股价徘徊在0.8美元/股左右。
在接受采访中,刘宣付和程汉东都不否认与姚劲波关系很好。那么,“桃园三兄弟”就不能私下解决这个事吗?“我之前已经跟姚劲波沟通很多次了,他总是说一定好好回报我们,但是一直没有书面协议”,刘宣付表示。而程汉东则表示:“我夹在其中也很难受,两头不是人,其实我也是受害者。”
那么,姚劲波对此持何态度呢?由于姚劲波此刻正在美国进行路演,因此《证券日报》多次拨打其手机均未接通。
不过,上述知情人士向《证券日报》透露,“当时程汉东并不是无偿将股份转给姚劲波,而是双方的代持协议互相抵消,即姚劲波也将持有的商机在线的股份交予商机在线”。
“显然,刘宣付在此时发难,是希望在这个时期能够把事情的影响扩大,以推动58同城和姚劲波来解决这个事”,该人士称。
被告败诉反能获利
在刘宣付的起诉书中,将程汉东列为第一被告,其提起诉讼的法院——湖北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也在程汉东的老家。不过,据《证券日报》分析,如果最终程汉东败诉,程汉东反倒成为最大受益人。因为,如果法院判决程汉东与姚劲波当初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就意味着商机在线将重新成为58同城的股东,而程汉东又是商机在线的大股东。由此以来,一旦58上市,程汉东也将赚得盆满钵满。当然,作为商机在线二股东(持股约36%)的刘宣付,也将获利颇丰。
对此,程汉东也承认,一旦自己败诉,反倒会从中获利。
事实上,尽管刘宣付起诉了程汉东,但在利益层面,两人实则是共同体。对此,程汉东表示:“随着案情的发展,自己不排除从被告变成原告。”而刘宣付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亦确认了前述的可能性。
据悉,湖北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已受理刘宣付的起诉,将于11月28日开庭审理。(证券日报 记者 贺 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