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央行宣布正式启动贷款基础利率集中报价和发布机制,标志着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进入深水区。
作为金融市场中不可或缺的基础性利率,基准利率是利率市场化的关键。目前,基准利率的缺失已经成为制约我国货币政策调控机制转型的瓶颈,主要表现在市场利率以及管制利率同时存在,即所谓的“双轨制”。一方面,央行在存贷款利率的决定时起到主导作用,即制定存贷款基准利率,规定存款和贷款的上限与下限,实行严格的利率管控。另一方面,货币市场与债券市场的利率却是由市场自由决定的。这种“利率双轨制”割裂了金融市场内在统一性,使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受阻,利率工具难以覆盖全市场。因此,这就要求必须从“双轨”走向“并轨”,并逐步形成一个市场化的基础利率定价体系,从而使市场逐渐成为利率定价的主体。
此次央行公布的商业银行贷款集中报价制度本身就是商业银行定价能力的检验,但未来要想真正建立起有效的市场基准利率体系,还需要更加配套和更加系统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比如应通过推动更多的产品定价与Shibor(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挂钩,比如推出标准额度的基于Shibor的可转让大额存单,短期的贷款利率定价参照Shibor利率等。
下一步在完善市场基准利率体系方面,还须将贷款基础利率集中报价机制由货币市场向中长期信贷市场延伸,大力发展债券市场,逐步取消国债回购市场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市场的分割,为市场提供期限完整、价格有效的无风险基准利率。
□张茉楠(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