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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低保新规下月实施 购买贵重首饰不能申请

2013年10月24日 10:21    来源: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家庭财产将作为低保认定的基本条件、对低保申请家庭逐一入户调查、防止出现“关系保”“人情保”……昨日,长沙市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新规”),进一步完善低保对象认定条件和机制,规范操作程序,建立监管机制。新规将于11月16日起施行。

  目前,长沙市共有低保对象26万左右。从2012年8月1日起,长沙城区(除望城区外)的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400元/月,其他四县(市、区)提高到350元/月。

  变化1

  低保认定:家庭财产成考核条件

  以前在确定是否符合低保条件时,只看该家庭的收入是否低于低保标准,今后家庭财产也将作为低保认定的基本条件。

  新规规定,将在考虑家庭收入的基础上,增加家庭财产作为低保认定的基本条件,明确不符合保障标准的家庭财产条件(见右图)。

  同时规定,要根据申请家庭的情况,采用科学的收入计算方法,准确计算申请家庭的家庭收入。在计算收入的同时,要综合考虑申请人家庭基本生活支出以外的其他因病、就学等非生活性固定支出,在确定保障金时据实在限额内予以剔除。

  解读:“以前的核实是部分核实,现在只要是申请低保,都要进行财产核实,包括房子、车子等。”市民政局局长曹再兴表示。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局负责人认为,低保对象认定从以前单纯的看收入到综合考量家庭经济状况,既看收入和财产,也考虑非生活性固定支出。这将意味着,低保家庭中长期需要治病的费用、必要的就业成本等可以在计算家庭收入时剔除。

  变化2

  审核主体:由村改为乡镇政府

  新规要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低保申请后,组织村(社区)低保工作人员对申请人家庭成员和经济状况逐一进行核对评估、入户调查核实。入户调查结束后,还要组织村(社区)民主评议小组对申请人声明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入户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评议。

  县(市、区)民政部门是审批低保的责任主体。在作出审批决定前,要全面审查,并按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

  解读:“农村低保的第一级审批将以乡镇政府作为主体。”曹再兴表示,以前农村低保的第一级审批是依托村委会,由于没有专业队伍,出现的问题相对较多。“由于城区的社区已经建立了低保工作队伍,城区低保工作还是依托社区来完成第一级审批。”

  变化3

  核对手段:信息系统与入户调查结合

  银行存有较大财产或者拥有房产几套,却隐瞒申报低保?这种现象在长沙将不再存在。2010年长沙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建成投入使用,成为继上海之后全国较早实施的城市之一。目前核对系统已经与市人社局、住建委等9个部门(单位)联网,实时采集与居民家庭经济状况相关的15类信息进行比对。

  新规要求,教育、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公安、银行、证券等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向民政部门提供相关信息。

  解读:市社会救助局负责人表示,根据此项规定,长沙将进一步完善核对系统,提高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精准度和资格认定的准确率。此外,村(社区)低保专干每年至少两次的入户调查也是重要的核查手段。对已纳入保障的家庭,要根据低保家庭成员和经济状况的变化情况进行分类复核,定期开展核查工作。

  变化4

  追究制度:经办人亲属享受低保要备案

  新规要求建立健全低保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杜绝“优亲厚友”现象发生。申请低保时,申请人与低保经办人员和村(社区)两委成员有近亲属关系的,要如实申明。低保经办人员和村(社区)两委成员的近亲属享受低保待遇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单独备案登记。

  对在低保审核审批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纪检监察等部门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防止出现“关系保”、“人情保”。

  新规还规定,对骗取低保待遇人员要加大追究的力度,除取消低保待遇,追回骗取的低保金外,还要依法给予相应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解读: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局负责人介绍,为了杜绝“关系保”、“人情保”现象,2009年5月长沙在全市开展了村干部(包括现任、近两届离任村支两委成员)及其家庭、亲属违规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专项整治行动。此后,现任村干部及其家庭一律不得享受农村低保,现任村民小组组长及其家庭申请低保从严控制,市辖区现任村民小组组长及其家庭原则上不得享受农村低保。

  相关链接

  天津:家有自费留学生不可享低保

  天津市规定,家庭财产中有以下情况的,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名下拥有大型、小型汽车的;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总计达到两套及以上的;家庭成员名下拥有非居住类房屋的;家庭成员中有自费留学的。

  江苏:存款超低保12倍不能享低保

  《江苏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提出,低保申请人应当书面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人均金融资产超过当地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2倍的家庭,不得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以南京市为例,目前城市低保标准是540元/月,那么这户家庭的人均金融资产(股票、债券、存款等)就不能超过6480元。

  山西:骗保者将受三重惩罚

  山西省规定,骗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将受到三重惩罚:全额追回骗取的保金、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其信息将记入个人征信系统。骗取保金不仅领取者受罚,在审核审批过程中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也将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陕西:有商业门面者不得享低保

  陕西省日前进一步完善了低保政策,将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列为认定低保对象的3个基本条件。明确规定,拥有商业门面、商铺、注册企业,以及工程机械、大型农机具等不得认定为低保对象。


(责任编辑: 张海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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