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日前公布了对平安证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包括平安证券、吴文浩、何涛,薛荣年等7名责任人受到警告、罚款、撤销证券从业资格等处罚。
中国证监会称,经查明,平安证券在推荐万福生科IPO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定职责,出具的保荐书存在虚假记载。
一是平安证券在尽职调查中未勤勉尽责,未对万福生科提供的资料和披露的内容进行独立判断。对万福生科IPO申请文件和股票发行募集文件中无证券服务机构出具专业意见的内容,平安证券没有获得充分的尽职调查证据,没有在综合分析各种证据的基础上对万福生科提供的资料及披露的内容进行审慎核查和独立判断。
二是平安证券未审慎核查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未能发现万福生科涉嫌造假的内容。
三是平安证券未对万福生科的实际业务及各报告期内财务数据履行尽职调查、审慎核查义务。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平安证券未能按照尽职调查工作要求,全面审慎核查万福生科各报告期内财务状况、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平安证券出具的发行保荐书等文件中的财务数据,系直接引自万福生科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而非由其在获得充分证据基础上进行独立判断。
平安证券保荐业务工作底稿中缺乏对万福生科各报告期内的实际采购、销售业务的核查记录,遗漏万福生科2008年、2009年银行对账单。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规定,证监会决定:责令平安证券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2555万元,并处以5110万元罚款,暂停保荐业务许可3个月;对时任平安证券万福生科项目保荐代表人吴文浩和何涛、时任平安证券总经理薛荣年、时任平安证券总经理助理曾年生、时任平安证券总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上海业务负责人崔岭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撤销证券从业资格;对平安证券万福生科项目组成员汤德智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撤销证券从业资格。(证券日报 朱宝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