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14日讯 今天,财政部发布消息称,将代理发行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十一期),已完成招标工作。本期债券计划发行面值为216亿元,实际发行面值为216亿元。
其中河北、辽宁、大连、吉林、宁波、青岛、宁夏等地的发行额度分别为64亿元、42亿元、10亿元、54亿元、12亿元、10亿元、24亿元。各省(区、市)额度以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十一期)名称合并发行、合并托管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期限3年,经投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4.25%,2013年10月15日开始计息,10月15日至17日进行分销,10月21日起在各交易场所以现券买卖和回购的方式上市交易。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利息按年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10月15日,2016年10月15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