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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年保值储蓄人间蒸发 长期理财产品风险难评估

2013年10月10日 09:05    来源: 中国新闻网     黄艳艳

24年保值储蓄人间蒸发 长期理财产品变数多风险大

  2000元购买理财产品,24年后收益本息共计22万元,到期银行却拒绝兑现。24年前的2000元和24年后的2000元的价值早已今非昔比,储户个人合法财富一朝人间蒸发,究竟是银行的责任还是储户的疏失?对此,中新网金融频道做了相关调查,发现老百姓热衷购买的各类长期理财产品收益虽高,但在较长时期内,容易受到通胀、政策变动等大环境因素的影响。看上去稳妥的投资里可能隐藏着相当大的风险,专家提醒民众,购买此类产品时务必谨慎。

  据《楚天都市报》10月7日报道,24年前,湖北丹江口市民盛先生在当地建设银行办理了两张1000元的保值存单。按约定2份存款24年后的本息共为22万元。前不久存单到期,该储户到银行取钱时被告知存单早已失效,只能共兑现8400元。建行拿出一份1989年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对保值储蓄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通知称,各专业银行、邮电局如有开办“存款一千元,存二十四年后收益额为十一万元”保值储蓄业务的,从文到之日起立即停办,并严格按照三、五、八年三种保值储蓄存款期限档次执行,建行以此为由拒绝兑付该存单。

  金融专家:储户理财不关注政策 应自己担责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研究员谭雅玲认为,个人储户往往对金融知识和产品的特性不了解,一旦发生风险,便把所有的责任都推向金融机构。当然金融机构也有责任,但储户自己的知识功底和判断能力才是理财的关键,自己的财富应由自己做主。

  谭雅玲表示,市场、价格时时在变动,储户存了钱但没有注意存钱的风险,也不关注政策法规的基本要素,那么发生损失也要自己承担责任。

  谭雅玲认为,该地方商业银行是执行央行的法规政策,没有错误。

  法律专家:银行应严守契约和保护物权 否则损伤公信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教授持不同看法,刘俊海说,几十万元数额虽然不大,但背后隐藏的法律关系至关重要。一张小小的存折背后隐藏着非常严肃的法律问题:银行作为债务人,和储户有合同关系,储蓄合同关系本身就是一个债权债务关系。市场经济一定要尊重合同法的权威,尊重债权。

  刘俊海说,我们现在常说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市场经济,深化改革。但是它们都有一个前提,那就是树立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律精神。刘俊海表示,如果公民连个人合法的储蓄财产都得不到法律保护,何谈发展市场经济,鼓励交易,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和建立金融机构的公信力问题?

  刘俊海认为,契约严守和物权神圣是法律的两大基石。他认为,该银行总行应该尽快表态,银行的当务之急就是把承诺的款项尽快、及时兑付,一分钱也不能少。否则此类事件会严重影响我国金融机构公信力和社会形象,进而影响储户积极性,必要时银监会也应提供相应的行政指导。刘俊海说,在这个问题上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

  长期理财产品收益高风险难评估 民众须谨慎

  在京工作的段先生表示,不只是银行的长期理财产品,一些保险产品也存在周期长风险难以评估的情况。他算了一笔账:自己给孩子上的商业保险,每年交3000多,18年后到期返还6万,看起来好像赚了一万多,但如果考虑通胀因素,十有八九是亏的。

  近年来由于银行、信用社结构调整,政策变化等原因造成变更,导致储户损失的案例屡见不鲜。除此之外,通胀等价格因素也会影响长期理财产品的收益率。虽然此类产品收益率较高,但综合考虑下来风险也不小。

  在中国,银行拥有政府信用作担保,深得储户信任,银行销售的各类理财产品也相当受欢迎。业内分析认为,普通市民不可能了解太全面的信息,在政策变动时告知客户是银行起码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

  专家提醒民众:任何金融产品都是有风险的,没有只赚不赔的买卖。中小投资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时,不能认准国字号银行就认为一切都上了保险。对市场价格变动和国家政策的全面把握和理性分析才是理财成功的关键,投资金融产品需要依靠自己的知识功底和判断力。


(责任编辑: 蒋柠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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