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成为空姐,90后女生小李向某培训公司交纳了20万元培训费,但合同还未履行,已经另谋高就的小李却被培训公司白白扣下了10万元。近日,小李将培训公司诉至海淀法院,要求退还教育培训费10万元。
小李诉称,2012年6月4日她与某培训公司签订教育培训合同,约定由该公司负责对其进行空中乘务员培训。随后,小李向培训公司支付了20万元培训费,但培训尚未开始,小李先被韩国的一家航空公司录用。于是在同年9月4日,小李与培训公司签订了退款协议,双方约定培训公司将小李之前交纳的20万元培训费退还15万。但到了退款期限,培训公司只顺利退还了5万元,而剩余10万元培训费,小李多次催促对方始终置之不理。
小李认为,双方前后签订了两份合同,均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的,合同合法有效,某培训公司应按照约定履行退款义务,10万元对于刚刚参加工作的小李来说,数额巨大,某培训公司不践行承诺,应承担法律责任。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