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30日讯 经国务院批准,2013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与冰岛中央银行续签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仍为35亿元人民币/660亿冰岛克朗,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央行表示,协议的签署,旨在加强双边金融合作,便利两国经贸往来,共同维护金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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