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昨天,财政部联合科技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委发布了《关于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范围试点的通知》等四条新政策,标志中关村新四条政策正式出台。
这四条政策包括: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范围试点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
这是继“1+6”系列先行先试政策之后,中关村在创新创业政策领域的新突破。相关政策的落实对于进一步优化中关村创新创业环境,更好发挥先行先试的示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