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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预发行10月10日推出 保证金比例暂定为10%

2013年09月27日 06:55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6日发布《国债预发行(试点)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这意味着作为成熟市场普通运用的业务,国债预发行将被引入我国国债市场。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透露,作为首批开展预发行试点的券种,7年期关键期限国债每月发行一次,一般每个季度首月新发,后两个月对该期国债进行续发。上交所和中国结算计划以今年10月16日招标发行的7年期国债作为预发行交易的首个试点券种,即国债预发行计划在10月10日推出。

  由于国债预发行交易实行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交易的特点,风险高于普通国债现券交易,国债预发行办法将参与者限定为两类:一是可参与上交所债券交易的证券公司、银行、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二是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的其他专业投资者。

  国债预发行办法同时规定,只有国债承销团成员可以在国债预发行交易中净卖出,一般专业投资者不能净卖出,也就是只能先买入再卖出。此外,国债预发行交易申报须为1000手(100万元面值)或其整数倍,起点门槛较高,以确保参与者具有较强的风险承受能力。

  除投资者适当性之外,国债预发行业务还引入了价格区间控制、限定市场规模上限、实行保证金制度等措施,以确保风险处于可承受范围。中国结算以证券账户为核算单位,按累计单边头寸和平仓头寸向参与人收取履约保证金和价差保证金,试点期间履约保证金比例暂定为10%,用于防范到期履约风险。另外,国债预发行交易期间,上交所每日末及时披露全市场国债预发行交易净卖出状况,便于市场参与者自行进行风险控制。(证券日报 包兴安)


(责任编辑: 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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