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记者从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获悉:根据经济发展形势变化,北京市政府提出调整“十二五”规划纲要经济增速指标,将原规划中“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达到8%”调整为“达到7.5%左右”,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张建东介绍,“十二五”规划纲要制定时,基于当时的发展环境和支撑条件判断,同时也为与“十五”“十一五”时期年均12.1%、11.4%的GDP增速保持平稳衔接,纲要提出了8%的经济增速预期目标。从两年多的实际情况看,2011年增速为8.1%,2012年为7.7%,今年上半年为7.7%。
中期评估显示,尽管2012年的GDP增速目标不及预期,但反映经济结构优化和资源产出效率的指标完成情况高于GDP指标,创新类指标全部超额完成,社会保障指标和节能减排指标整体完成情况良好。
综合考虑今后两年外部环境变化、资源条件约束、调整转型需要等因素,坚定不移地走质量效益型发展之路,为转方式、调结构留出更大的空间和余地,调整更多的要素和资源投入到大气污染治理、交通拥堵改善、绿色空间营造、民生福祉提高等方面上来,北京市政府建议将北京市“十二五”时期GDP年均增速预期目标调整为7.5%左右。
GDP增速目标的调整是否会对就业、居民收入增长和生活带来不利影响?
北京市发改委委员刘伯正解释说,调低并不意味着8%的目标完不成,而是基于“不能简单以GDP论英雄”理念的主动安排。从调整的幅度看,不会对就业、收入和居民生活造成负面影响。此外,本次调整并没有相应调低居民收入增速,体现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让市民享受改革发展成果、努力实现2020年城乡居民实际收入倍增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