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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企业迎利好

2013年09月26日 08:13    来源: 国际商报     孟妮

  自今年8月1日“营改增”政策在全国范围试行后,融资租赁企业税负大幅增加,致使近80%的售后回租业务处于停滞状态。在企业持续数月的大力呼吁之下,相关部门终于发出了政策调整的信号。

  在数月的呼吁和建言下,融资租赁企业将迎来政策利好。

  记者日前从多家融资租赁企业获悉,财政部已将《关于融资租赁营改增政策修改的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下发到多家融资租赁企业,正式文件将于近期出台。

  据悉,《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变化是:售后回租只对利息征收增值税,暂不对本金征税,并废除超过3%的即征即退条款。对此,融资租赁公司纷纷表示,上述调整对于租赁企业和融资企业来说都将是个利好消息,有利于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售后回租“起死回生”

  自今年8月1日“营改增”政策在全国范围试行后,融资租赁企业税负大幅增加,致使近80%的售后回租业务处于停滞状态。

  所谓售后回租,是将自制或外购的资产出售,然后向买方租回使用。其优点是可以使设备制造企业或资产所有人(承租人)在保留资产使用权的前提下获得所需的资金,同时又为出租人提供有利可图的投资机会。

  中铁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姜涛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营改增”之前,融资租赁企业只需缴纳5%的营业税,“营改增”政策实施后,缴纳的税负则高达17%。

  “这给一些融资租赁企业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尤其是售后回租业务,做了就得亏本,企业面临严峻的生存挑战。”姜涛说,“《征求意见稿》取消了对本金进行征税,售后回租又迎来一线生机。至少现在可以做了。”

  对此,福建万信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朱永飞也有同感。据其介绍,《征求意见稿》和企业所预测的差不多,能达到这样的结果实属不易。

  朱永飞透露,只对利息收税,与对利息和本金一起收税,二者的税负值相差超过10倍。

  租赁、融资双双受益

  随着《征求意见稿》的正式出台,租赁企业和融资企业将双双受益。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融资租赁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税负降低,对租赁企业来说,无疑降低了成本,有利于业务的发展扩大,而对需要融资的企业来说,融资成本也就相应降低了。

  近期以来,“钱荒”蔓延全国,尤其是中小微企业普遍面临着缺乏资金的困局。

  对于这些企业而言,想要扩大生产规模或者需要流动资金,银行贷款手续复杂,而且要求有抵押物,办理时间过长。而民间借贷利息年利率则高达20%以上,资金成本极高。在这样的背景下,融资租赁慢慢进入企业的视线。“我们公司主要针对的是小微企业。目前,它们融资还很困难,很希望和我们这样的公司合作。售后回租政策不调整,我们也不敢做。”朱永飞如是表示。

  据了解,“营改增”实施后,融资租赁公司的税负增加,为了生存,一些融资租赁公司只好通过提高融资利率和交易费用等方式,将负担转移到中小微企业头上,使得这些企业在融资问题上雪上加霜。


(责任编辑: 韦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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