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披露的信息显示,“国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名称近日获得工商总局的名称预先核准。这是继苏宁银行、华瑞银行、中联银行、锡商银行之后,9月第5家获得名称预先核准的民营银行。
专家表示,监管部门可能尽快出台全国性民营银行政策细则,以加强对相关公司与业务的管理力度,防止其偏离正确轨道。
为适应金融改革和民间资本的发展,近期监管层多次就民营银行表态。银监会主席尚福林6月在2013陆家嘴论坛上表示,目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和房地产贷款风险可控,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也将有重大突破。允许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通过相关制度安排,防范道德风险,防止风险外溢。同时,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入股和参与金融机构重组改造;允许发展成熟、经营稳健的村镇银行,在最低持股比例要求内,调整主发起行与其他股东的资本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