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是金融体系、现代服务业和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中有着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 ”省政协委员阮建设建议,合理厘定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保险费率,鼓励有条件民营企业为员工投保商业性医疗、养老保险,支持民营企业积极运用保险产品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目前,大多数民营企业属于加工贸易型、资源依赖型、能源消耗型,总体上处于产业链低端,在企业实现升级换代加速发展过程中,面临着诸如资金链绷紧,内部管理、统筹调度失误等风险。 ”阮建设认为,保险本质上就是收购“风险”并对“风险”进行管理,同时保险公司的经营特点决定会沉淀大量资金,这恰恰能够满足民营企业对资金和风险控制等方面需求。
阮建设认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需要全方位的支持,例如意外伤害险、小额贷款保证险和商业性医疗、养老保险等,有的可为遭受意外的企业员工提供高额保险赔付,减轻企业负担,甚至避免企业因此陷入困境;有的可为企业小额融资提供信用担保,解决短期资金周转需求;有的可为员工提供从医疗到养老的完整保障计划,增强企业凝聚力,因此要大力加强民营企业与保险企业的合作交流,促进整个民营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