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多时的成品油升级补偿政策昨日(9月23日)出炉。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有关人员透露,此次石油企业承担了三成左右的提升成本。
发改委公布的油品质量升级价格调整政策称,根据油品质量升级成本调查审核结果,在企业适当消化部分升级成本的基础上,今后两年各地车用汽、柴油质量升级至第四阶段每吨分别加价290元 (约每升0.21元)、370元(约每升0.32元);2017年底后升级至第五阶段时每吨分别加价170元和160元。北京等地油品质量已提前升级至第五阶段,加价幅度基本到位,每升涨价约4分钱。
据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按照发改委部署,这次各地成品油调价进程并不一致,加价不会马上实施,但业内人士认为,随着大气治理加速,我国油品升级已经进入跑步前进阶段。
调价时间表未定
发改委此次通报中并没有明确具体的调价时间表,给各地足够的空间进行调整。让各地结合当地油品升级进程,以省为单位或以城市为单位自行确定油品质量升级进程,并适时按上述加价标准操作。
中宇资讯分析师张永浩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称,“因为各地油品升级进程并不一致,发改委并未设定明确加价时间表,给予地方政府极大的自由度,我认为实际加价将同步于油品升级计划表,最晚将于过渡期结束执行,而提前完成升级置换的地区极大可能提前执行加价政策,这将极大提高炼厂油品升级的积极性。”
发改委表示,第四阶段车用汽油标准过渡期至2013年底,第四阶段车用柴油标准过渡期至2014年底;第五阶段车用汽油和柴油标准过渡期均至2017年底。
由于现在各地实施的成品油标准不一,所以发改委明确表示,北京、上海、广东等已进行试点加价的地区要进一步加快油品质量升级步伐,2013年10月份全面供应更高一级质量标准的油品,并做好价格衔接工作。
不过,这一加价政策也仅仅是暂时执行,按照发改委部署,在第四、第五阶段油品质量标准全国全面实施后,将重新进行成本监审,必要时调整加价标准。
“谁污染、谁负责”
此前,对于成品油升级后的费用由谁承担引发了关注。本次通知指出,在经过油品质量升级成本调查后,企业适当消化部分升级成本,其他部分则由消费者全部承担。
卓创资讯分析师张斌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油品升级的成本很大一部分还是要由消费者承担。但对于消费者而言,按照优质优价原则,也体现出“谁污染、谁负责,多用油、多负担”的原则,毕竟质优价高也是产品定价的必然原则。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油品质量升级后,要按照合理补偿成本、优质优价和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合理确定成品油价格。也就是说,要按照炼油企业消化一部分、消费者负担一部分的原则确定油品质量升级加价标准。
发改委表示,此前曾经会同财政部和地方相关部门对中石油、中石化已完成第四、第五阶段油品质量升级改造炼厂的成本,进行了全面调查与审核。根据成本审核结果,考虑炼厂消化部分成本因素,确定汽、柴油质量升级至第四阶段每吨分别加价290元和370元;从第四阶段升级至第五阶段每吨分别加价170元和160元。
对于本次油品升级背后的成本划分比例,发改委并没有直接表明。不过,早在今年初,中石化科技开发部一位副处长曾经公开表示,中国油品升级的成本仅由油企和消费者承担,油企承担30%左右成本。
中央补贴公益行业
油品升级后大多数成本分摊到消费者身上。《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卓创资讯获悉,折算后,车用汽、柴油升级至第四阶段的加价标准分别为0.21元/升和0.32元/升。以私家车月跑1000公里、百公里油耗8个油测算,汽油升级国四后,车主年支出费用将增加212.5元左右。对于私家车车主来说,汽油升级后的成本增加基本在可承受范围内。
但消费者出行成本增加已经是事实,而价格政策出台后,国家将采取措施疏导对下游用户的影响。金银岛成品油分析师韩景媛称,如果要实现油品升级,必然会增加成本的投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汽车出行频率。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汽、柴油价格因质量升级提高后,中央财政将按现行油价补贴机制对种粮农民、林业、渔业、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等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给予补贴;对出租车,在运价调整前,继续由财政给予临时补贴。
同时,各地要建立健全公路客运、出租车运价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并可按联动机制及时疏导汽、柴油加价对上述行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