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台资企业发展的意见》,明确将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按照“非禁即准、非限即可”的原则,除法律法规或国家明令禁止外,贵州所有行业向台资企业全面开放。
《意见》明确指出,贵州省鼓励台资企业投资包括“5个100工程”、贵安新区在内的重点区域和重点产业;鼓励符合条件的台企参与贵州道路交通、环境保护等重大项目建设,支持贵州各地与台商台资合作建设“黔台现代农业合作示范园区”等产业园区。
据悉,在黔投资的台资企业,除可按规定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外,符合条件的,还能享受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免征、减征或即征即退等优惠政策。
此外,在贵州从事符合条件的环保项目的台资企业,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纳税年度起,企业所得税前三年免征,第四至第六年减半征收。
据了解,贵州省还将从融资、人才、审批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以推进台资企业在贵州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