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工商局制定了《关于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职能大力支持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
新政策是为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实行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相分离的登记制度。创业主体经营项目需前置审批而暂未取得批复文件的,可核发2年有效期的“筹办”营业执照;逐步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改为认缴登记制度,扩大零首付范围和时限,允许注册资本1000万元(含)以下的公司零首付注册,6个月内缴足注册资本,突破了之前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下的公司零首付注册,3个月内注册资本到位20%,两年内注册资本缴足的政策。
(责任编辑: 史博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