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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员致民航局公开信:呼吁解决跳槽难

2013年09月02日 07:56   来源:广州日报   

  231名飞行员致民航局公开信

  昨天,来自国内多家航空公司的231名飞行员通过网络集体向民航局发出公开信,呼吁废止与现行法律冲突、限制飞行员离职的行业规则,依法制定新的、合理的飞行员费用返还指导意见。而此前,多名民航飞行员辞职后,遭遇离职难、公司不放人的情况,且往往面临公司索要高达几百万元人民币的高额赔偿款。

  劳动合同应更合理规范

  “@中国雄鹰A”在微博中披露了公开信,该微博的认证信息为“中国民用航空机长”。在这封名为“自由雄鹰、强我民航”的公开信中,有来自国航、南航、东航、海航、春秋航空、山东航空、华夏航空、西藏航空、四川航空等多家航空公司飞行员的署名。

  公开信中谈到:“飞行员不能依法正常离职是一个典型的问题。我们认为:目前限制飞行员自由流动,既违背法律关于劳动者‘自由择业’的精神,也不符合民航市场化的发展方向,除了直接的经济损失,还导致飞行员与航空公司相互不信任、甚至敌视。这是一种多输的现状,既不符合社会经济效益原则,也不利于社会和谐发展。中国民航飞行员流动遵循的原则应该是:法制化、人性化、合理化、规范化。”

  多位飞行员表示,飞行员是劳动者,法律赋予的劳动自由应该得到保障。疏解飞行员市场的供需矛盾,最重要的是进一步放开和扶持民航培训业,同时推动飞行员自由流动,而不是相反。飞行员作为劳动者越来越自由的流动是大势所趋,再好的企业其人员都有进有出,管理层需要平静、宽容地看待这种必然趋势。“堵”是堵不住的,企业要转变家长式、威权式的传统管理思维模式,更多思考法制化、人性化的因素、更多考虑怎样才能留住“人心”。

  公开信中谈到,根据法律规定,飞行员作为接受特殊技能培训的劳动者,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但应该依据培训费用或约定的服务期依法进行补偿。这是独立的两个法律关系。但在实践中,航空公司往往通过漫天要价,甚至拒不执行法律条文或法院判决,肆意践踏法律,试图阻止飞行员流动。飞行员为企业创造了的巨大财富,单方面强调公司对飞行员的投入是不合理的。

  飞行员们认为,根据法律,合理的费用返还是应该的。考虑到飞行员全面依法自由流动如果一步到位,短时间内可能会对企业的正常运行产生一定的冲击,为了全行业的稳定发展,可以设置一个过渡阶段,过渡阶段建立一种沟通协调机制。飞行员自由流动的长远解决之道是中国民航局指导并督促航空公司和飞行员依法签订并执行更合理、更规范的劳动合同。

  不满待遇是辞职主因

  记者了解到,以往多名飞行员辞职时遇到难题。尽管在普通人眼里,飞行员算是高收入群体,不过由于不同航空公司之间薪酬待遇存在差异,飞行员在辞职时往往和老东家闹得不愉快,甚至要对簿公堂。而对于航空公司来说,也有苦衷——飞行员的前期培养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飞行员轻易离职,航空公司损失巨大。

  阿海是一位正在走辞职程序的飞行员,准备从某大型航空公司跳槽到一家新成立的小航空公司。小航空公司答应付出的年薪是原阿海在大航空公司的两倍,而且小航空公司还承诺,付给阿海400万元,供其和原来的老东家打官司以及支付离职费用。

  不满原航空公司的劳动待遇,成为目前不少国内飞行员跳槽的主要原因。阿海告诉记者,某些国内航空公司聘请的外籍飞行员,干着和中国飞行员同样的活儿,得到的薪酬却比中国飞行员高一倍,这种同工不同酬的现象让人觉得不爽。

  据中国民航飞行学院航空运输管理学院副教授许凌洁分析,飞行员辞职比较困难,甚至是在打官司胜诉的情况下,仍然很难顺利辞职,应是飞行员联名发表公开信的原因之一。


(责任编辑:邢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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