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8月30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发布《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及相关规则,对保证金标准、交割月持仓限额、最低交割标准以及交割中的差额补偿制度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和完善。
同时,中国证监会已经批准中金所挂牌上市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拟定2013年9月6日上市交易。
“中金所发布 《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及相关规则表明,国债期货上市前期工作已经准备就绪。”银河证券研究中心副主任丁圣元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业内人士表示,从《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及相关规则来看,相关部门对国债期货此次重启的态度更加谨慎,这也有利于国债期货未来市场的平稳进行。
重启更为谨慎
2013年7月8日至7月14日,中金所曾就《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及相关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中金所正式公布的《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及相关规则较征求意见稿更为严格、谨慎。
细则将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标准由征求意稿中的2%、3%、4%调整为2%、3%、5%,即交割月前一月中旬的前一交易日结算起,交易保证金标准由2%提高至3%;交割月前一月下旬的前一交易日结算起,交易保证金标准由3%提高至5%。而提高国债期货临近交割时的保证金水平,降低交割月合约持仓量,也是为了保障国债期货的安全平稳运行。
丁圣元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从《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及相关规则来看,此次重启国债期货更加保守,“在交割上做了文章”。
同时,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的持仓限额由征求意见稿中的1200手、600手、300手改为1000手、500手、100手,即合约上市首日起,持仓限额为1000手;交割月份前一个月中旬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持仓限额为500手;交割月份前一个月下旬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持仓限额为100手。
一德期货研究院吕新明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以上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持市场的平稳运行。“期货交易主要是杠杆交易,提高保证金,将投资者杠杆倍数降低,投资者不会因为市场波动而导致亏损严重,对持仓进行限制也是保证国债期货推出后市场能够正常运行。虽然要求有点严格,但可以被接受,对市场长期的有效运行有促进作用,运行一段时间,当市场成熟之后,应该还会有相应调整。”
前期发展不会太快
细则规定,为减小交割违约风险,增加最小交割数量为10手的规定。客户申请交割的,在同一会员处的有效申报交割数量不得低于10手。最后交易日进入交割的,同一客户号收市后的净持仓不得低于10手。最后交易日收市后,同一客户号的双向持仓对冲平仓,平仓价格为该合约的交割结算价。符合交割要求的净持仓可以进入交割。
同时,为了防范交割违约,将差额补偿作为了结未平仓合约的一种方式。规定卖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如数交付可交割国债,或者买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如数缴纳交割货款的,可以采取差额补偿的方式了结未平仓合约。此外,充分考虑国债现货市场的流动性状况,在期现价差补偿的基础上,给守约方一定的流动性补偿。差额补偿金为期现价差加上合约价值1%的流动性补偿。
吕新明认为,以上措施可以避免参与交割出现乱象,可以保证真正有实力的投资者可以参与,同时对交割违约进行惩罚可以反证期货市场交割的真实情况和真实需求。
丁圣元认为,交易所已经拥有足够的期货经验,目前风险相对较小,1995年出现国债期货问题是因为时间短,目前国债构成期货机制的条件相当成熟,和以前大不相同。
“但是,国债市场毕竟是小众市场,和股指期货不同,前期发展仍然不会太快,发展需要一个过程。”丁圣元说。
吕新明也持相同观点,他表示,下半年国债期货不会发展太快,国债期货要想市场流动性很好,参与度高,必须加大利率市场化。“国债市值非常大,散户不足以提供对手盘,所以初期也不会有大的机构进去,否则市场力量不平衡,当市场容纳量变大,相对稳定后会逐步放开。未来还会加大机构参与,但是不会全部放开。”
银行等待“进场”时机
因目前期货是会员制度,所以本轮国债期货银行还未进入,丁圣元表示,一旦要加入肯定有体制上的障碍,未来银行以什么方式参与还需要探讨。
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4月底,我国商业银行持有记账式国债规模约为4.91万亿元,占托管总量的68%。
业内人士认为,国债期货上市初期,如果商业银行暂时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国债期货市场规模的扩大和流动性的提高,功能发挥的进程和效率或不尽如人意,但不会影响国债期货市场的平稳运行。
吕新明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随着国家利率市场化全部放开,国债期货的主要参与者仍是银行,但需要一个过程,需要国债期货市场逐步成熟及对利率市场化逐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