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业界预计,国家发改委30日下午发出通知,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235元和225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提高0.17元和0.19元,调价执行时间为8月30日24时。
“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后,新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规定:‘当国内价格总水平出现显著上涨或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以及国际市场油价短时内出现剧烈波动等特殊情形需对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控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报请国务院同意后,可以暂停、延迟调价,或缩小调价幅度。’那叙利亚局势是否可以界定为‘突发事件’呢?”中宇资讯分析师王金涛提出了不一样的看法。
正方:
叙利亚可否列为突发事件?
王金涛分析指出,从产量上来说,叙利亚并不是一个产油大国,在叙利亚内乱之前,它的石油产量稳定在每天40万桶左右,仅相当于全球石油总产量的0.4%,从2011年西方国家制裁以来,叙利亚的石油产量已大幅降至目前的每天5万桶左右,石油出口也全面停止。“从石油供应的角度看,叙利亚本身的影响非常有限。”
但王金涛也承认,由于叙利亚地处波斯湾产油区,它周围分布着欧佩克石油组织最为主要的产油国,同时中东地区也是全球石油定价的核心区域,一旦发生战争,市场必然担心战事会蔓延到整个中东地区,从而影响后期的石油供应,这样就会打压股市并大幅推升石油价格,从而影响全球经济。
“我们可以看到,叙利亚局势升级后,跟国内定价息息相关的布伦特现货价格四个工作日内飙涨6.15美元/桶,美国原油期货WTI价格也一度攀升至自2011年5月两年多以来的最高水平。”王金涛分析指出,对于发改委而言,如何界定“突发事件”?近日叙利亚局势导致的价格大涨,是否算做“国际市场油价短时内出现剧烈波动等特殊情形”呢?王金涛一一质疑。
反方:
不应加入更多不确定因素
“我承认叙利亚局势就是这两天大大地拉涨了国际油价,是很突然的,但是要以此影响我们的调价,我持反对看法。”广东省油气商会油品部部长姚达明解释,“新的定价机制中已经有不够透明的地方了,如果再把‘突发事件’列入考虑范围的话,那怎样才能界定为‘突发事件’?谁来界定?变化多大、持续多久才算‘突发’?这样,不确定的因素就更多了,会让制度更模糊,不利于行业对成品油市场的把握与发展。我的看法是,尽量减少人为的干预,让新制度按照国际油价的脚步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