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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控制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2013年08月29日 16:54   来源:新华网   刘斐 韩洁 梁淋淋

  中国财政部部长楼继伟28日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时表示,下一步将强化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将坚决制止地方政府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融资平台公司违法担保承诺或违规融资行为。

  8月初,中国审计署启动了对从中央到乡五级政府性债务的全国性大摸底。这次审计的背景是,有些地方本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已超100%,资不抵债,令地方建设可持续投入难以为继,给地方融资平台埋下隐忧,对中国经济发出警讯。

  中国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白景明认为,若放任债务问题发展,最终将会造成政府财政收支不平衡,货币增发,物价上涨,并影响产业结构调整进程,拖累高新技术产业等的发展。

  针对地方政府性债务存在的风险,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盛来运日前在北京表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地方政府债务扩大现象,目前其处在可控和监管范围之内。

  发展改革委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宋立国则表示,地方发债对应的多是优质资产,绝大多数不会产生清偿性债务危机。

  审计署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中国36个地方政府中,有12个地区2012年底债务余额比2010年减少了1417.42亿元;另外24个地区,虽然债务总额有所增大,但增量在减少,原来的存量有所下降。

  此外,中国监管与决策部门对存在多年的地方债务问题已有所警觉,并一直尝试各种措施予以规范和解决。

  2010年中国出台了关于地方融资平台管理的有关规定;2012年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四部门联合发文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

  今年年初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继续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妥善处理债务偿还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积极推进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建设,合理控制地方政府性债务水平。

  专家指出,地方债务总额的增量与政府干预经济建设的程度,存在着一定因果关系。将进一步通过转变政府职能防止地方政府过多干预经济建设,从而降低地方政府的投资热度,已成为中国规避地方财政金融风险的重要路径。

  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白景明认为,地方政府本就不该过多干预经济,要缩减自身支出。转变政府职能就是为了让政府的作用少发挥,而让市场充分展现配置作用,如此将有利于地方债务总量的不断缩小。

  楼继伟日前再次提出,将地方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研究制定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办法,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提高政府财政运行透明度,努力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责任编辑:粟沙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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