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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不会拖累股市应尽快重启 不妨实行储架发行制

2013年08月29日 07:31   来源:中国经济网   

  

  新股发行对股市实际上冲击很小,其发行量的增减是随着股市的涨跌而变化的。新股发行常常是利好,只有质地不好的新股上市才会拖累股市。

  证监会即将开闸新股发行的消息引起了市场的担心,害怕把股市砸下去。事实上这是一个非常错误的认识,这种新股恐惧症十分没有必要。

  传统思想误区

  新股恐惧症的病因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不少投资者对市场的本质特征认识不清,以为只要控制了市场的规模,随着资金的不断流入,就能够把股市越炒越高。所以,他们对股市扩容,特别是发行新股,有一种近乎本能的反感。其实这是一种很幼稚的看法,不发行新股的股市,显然是不完整的。这样的市场可能会上涨,但随着指数被炒高,投资机构为代表的较为理性的资金会认为估值过高风险变大,有持仓的会选择套现撤离,没有持仓的也不会进入。只有以散户为代表的非理性资金会疯狂追涨杀跌,这又容易造成暴跌,最终这部分资金也会离开,因此,不发行新股的市场最终是死路一条。而题材丰富的新股,特别是质地优良的新股,不仅会受到存量资金的追捧,还会吸引大量场外增量资金流入,从而健康地推涨股市;另一个问题是,过去管理层对市场涨跌比较关注,受舆论影响也曾经试图用调节供求关系的办法来调控股市。

  另一方面,我们也应当承认,发行新股的确是增加了股票的供应,在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这样做自然会分流股市中的资金,导致指数的下跌。另外,由于发行是在一级市场,上市是在二级市场,而一般投资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的是两部分人,如果新股发行价过高,在二级市场上交易后往往会有个下跌的阶段,这样等于一级市场投资者赚了二级市场投资者的钱,因此很多二级市场投资者对新股发行视为利空。特别是中石油这样的股票上市后一路狂跌,始终让二级市场投资者看不到解套的机会,严重增加了他们对新股发行的反感。

  新股发行常常利好股市

  我们应当认识到,这其实不是新股发行的问题,而是新股定价太高,或者质地太差的原因。差的新股固然会拖累股市,但也应当看到,好的新股却有助股市上涨。比如苏宁电器等业绩优良的企业,一上市不但没随大盘下跌,反而逆势上涨;不但受到存量资金的追捧,还吸引了大批场外资金入市;不但没有拖累股市,反而起了支撑作用。

  除此之外,新股发行对于股市还有其他积极意义:

  一是IPO为市场增添了新的投资品种,这显然有利于吸引增量资金介入。

  例如中小企业板块的开辟,使得大量高成长的中小企业得以上市,就为投资者提供了很多新的投资标的,也为他们创造了财富。2004年6月25日中小板正式开板交易,在当时股市一片哀鸿的时候,并没有出现很多人预想的暴跌,反而出现了一段盘整行情,后来虽然出现短暂的向下突破,但很快就开始强烈反弹,之后就开始了一波前所未有的大牛市。

  又如创业板,2009年10月23日,创业板正式开板,上证指数不但没有受拖累,反而涨了1.85%,之后一个月共上涨7.42%。

  通过上述两个板块上市交易后上证指数的表现来看,并没有造成多大冲击,反而对市场稳定有一定帮助。新股发行的规模没有哪次能比中小板、创业板这样开辟一个新市场的规模更大,心理冲击更强。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都无法让股市暴跌,其他规模小得多的新股又怎么能造成股市下跌呢?

  二是新股的发行与上市,还为相关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发展提供了巨大的空间。

  现在很多优秀的企业,当初都是利用资本市场所提供的机会,实现了高速增长。如不断有优秀企业上市,也有利于提高股市的吸引力,集聚更多的资金参与投资。事实上,越是规模大的股市,其对外部资金的吸引力也越大,股市的行情也就越有机会。

  三是新股发行受制于股市涨跌。

  笔者通过数据分析得出,新股发行融资额与A股走势的关系并不是非常密切,在正常范围内,停发新股不能阻止股市下跌,发行新股也不能阻止股市上涨。同时,在大部分时间里IPO融资额的增减明显滞后于股市的涨跌,因此,新股发行量受股市涨跌的影响。这也比较容易理解,股市好的时候,发行股票比较容易,也能融到较多的资金;而股市不好的时候,正好相反。大部分公司只要不是特别缺钱,都还是倾向于在股市较好的时候上市。

  四是多数情况下,新股发行直接利好股市。

  在业内早就得出的一个结论是,在一个企业上市前一段时间内,与该企业处于同一行业的其他股票从整体上来看存在着正的超额收益,也就是说如果某一行业有新股要上市,对同行业已上市公司的股价是个利好。这主要是机构投资者会利用某种板块时间来吸引散户跟风对某一板块进行炒作,新股发行是一个比较引人注目的题材。另外股市与经济周期并不完全合拍,特别是有些行业在经济不景气时能够逆势增长,特别是一些新兴行业,往往业绩增长会有不俗的表现。这些行业中的佼佼者如果能够上市,定会受到投资者的追捧,不但不会加速大盘的下滑,反而能起到“定海神针”的作用。

  通过上面的数据和研究资料,我们可以发现,新股发行本身对股市并不是利空。利空的是那些定价不合理,质地很差,特别是数据造假的新股。只有这样的“坏”新股发行,才会拖股市的后腿。

  当前,IPO重启是资本市场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各界都在纷纷猜测重启的条件、时间和方式。然而,证监会“目前没有新的进展”的表态彻底打破了种种“言之凿凿”的专家预言,IPO重启一事随之陷入无限期延缓的状态。对此,笔者认为,IPO是夯实资本市场健康运行的根本机制,是落实中央精神、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长时间停止新股发行无益,建议监管部门尽快重启IPO。

  一是IPO是股市的核心功能之一,任何时候都不可或缺。众所周知,IPO是股市最基本的一项制度,不仅有助于增大市场规模、促进市场流动功能,还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途径。IPO制度的“好”“坏”直接影响到股市运行质量,通常一个“好”的IPO制度会把好的企业输送到资本市场,提供具有较高价值的投资对象,从而形成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的良性互动;一个“坏”的IPO制度会产生严重的圈钱、欺诈、信息不公开等行为,造成上市企业与投资者之间的对立、不信任。

  不管哪种类型,IPO都要守住“三条底线”:持续运行、公平互利、扶持实体经济,长时间暂停新股上市、把新股发行作为提款机、股市虚拟化运作等行为在国外都不常见。凡是IPO制度出现问题的市场,最后都会导致整个市场“病态”,如上市公司的扭曲行为致使1929年美国股市崩溃,IPO制度钝化导致香港创业板停业。因此,IPO作为股市的核心功能之一,任何时候都不能出问题,否则牵一发而动全身,整个市场的根基就可能动摇,更不用说长时间停止IPO。

  二是资本市场环境呈现三大变化,IPO暂停理由不复存在。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第一,财务核查初战告捷。据估计,史上最严厉的财务核查风暴吓退券商近1/3项目,财务造假行为基本得到扼制。第二,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基本形成。6月21日,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已回收4500条意见。第三,中国经济基本面趋于好转。8月汇丰PMI指数初值为50.1%,较7月终值47.7%大幅反弹2.4个百分点;产出指数50.6%,较7月反弹2.6个百分点,这预示着中国经济开始走出低谷,未来增长潜力高看一筹。

  经验表明IPO暂停根本解决不了股市萧条问题,最终还得看经济增长绩效。此外,IPO暂停也解决不了企业“圈钱”问题,今年上半年沪深两市通过定向增发、配股等途径融资额达2200亿元,超过去年全年水平,扼止企业“圈钱”动机还需辅以更严厉的惩罚措施。因此,既然IPO是股市的基本制度,开闸才是必然趋势,在暂停前提都发生重大变化的背景下,重启新股发行宜早不宜迟。

  三是尽管监管部门尚未明确表态何时重启IPO,但至少三大条件已经完全具备。

  从声势上看,加快IPO回归是中央最近发出的集结号。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提出了“进一步优化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市场的制度安排,完善发行、定价、并购重组等方面的各项制度”和“适当放宽创业板对创新型、成长型企业的财务准入标准。”这是对资本市场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发出的号令。

  从需求上看,目前IPO排队企业仍有近800家,其中将近一半为中小科技型企业,只有让这些企业进入股市,把资本市场打造成为金融和科技的对接平台,才能化解中小科技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资金不足难题。

  从制度层面看,目前对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基本完成,其中,强化信息公开、延长高管股权锁定期等市场和监管层都已达成共识,这表明“肖氏新政”有意继续推动重大制度改革,而所有重大改革都不是靠停止发行才实现的,在一系列新规即将出台之际完全可先放行IPO,然后在发展中边干边学、边修正边完善,还IPO以市场化本色。

  最后,笔者认为,监管层应把重心放在宏观审慎监管和系统性风险防范方面,尽快重启新股发行,让更多优秀的企业上市来共推中国经济“升级版”,这才是落实中央创新发展的集结号令的正道。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证监会正在研究上市公司再融资试行储架发行制度,未来再融资的定价会更具有弹性和市场化。由于事涉上市公司再融资,该消息一出,立即引起市场的强烈关注。

  所谓储架发行制度,即一次核准、多次发行的制度。该制度虽然源于美国,但目前已被多国所采用,并且还随着市场的发展不断被完善。在我国公司债发行中,储架发行早已实行。2007年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司债发行试点办法》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可以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而长江电力则成为储架发行制度的首吃“螃蟹”者。

  虽然储架发行制度被认为存在缓解市场扩容压力、提高审核效率、降低中小投资者参与再融资的盲目性以及能够及时补充上市公司所需资金等方面的优点,但该制度若在A股实施后能取得什么样的效果,是否会“水土不服”等显然还是一个未知数。但无论如何,作为一项制度创新,储架发行无疑能够有利于现行上市公司的再融资制度进一步完善。尽管媒体报道表示“IPO暂时不会实行储架发行制度”,但笔者以为该项制度同样适用于IPO,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进行操作。

  自2009年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以来,新股“三高”发行已呈普遍现象,并广遭质疑与诟病。“三高”发行一大后遗症即是高超募,也导致市场资源的极大浪费。以创业板为例。据同花顺iFinD统计,截至目前,创业板所有上市公司首发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2149.18亿元,增发募集资金总额为20.91亿元。在创业板上市公司首发和增发募投项目中,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1910.51亿元,已经投入募集资金1241.17亿元,占首发和增发募资总额的57.19%,有逾四成资金仍可能处于闲置状态。显然,处于闲置状态的资金主要为首发募集资金。而如此高比例的资金被闲置,亦表明资源浪费严重。

  如果IPO也实行储架发行制度,不仅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源浪费,而且还有助于推进发行人对募投项目的积极投入。由于新股可以多次发行,在其首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如果不投入募投项目,那么监管部门可规定后续发行暂停,那么上市公司就无法募集到所需要的资金。另外,根据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如果其募集项目需要的资金到位后,剩余股份监管部门也应规定终止发行,如此发行人融资需求得到满足,也不会造成超募现象与导致资源被浪费。

  另一方面,根据《证券法》规定,企业股票申请上市时,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在IPO实行储架发行制度后,如果发行人融资需求得到满足后即终止剩余股份的发行,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就可能不符合上市的要求。如此背景下将促使发行人首发时发行更多的股份,以达到25%或10%以上的要求。而股份发行得越多,其发行价格将越低,如此又有利于抑制新股的“三高”发行。与此同时,与新股一次性发行相比,发起人股东持股比例会进一步被稀释。因此,IPO时实行储架发行制度,能够取得“一箭多雕”的功效,应该大力推行才是。

  (证券日报)


(责任编辑:代思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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