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起旅行社带客购物将受处罚。 新华社发
“十一”将至,按照惯常,旅游市场将迎来一年中最热的黄金旺季。然而与往年相比,新《旅游法》虽传闻已久,但要等到“十一”才会正式实施,原本应该热闹非凡的旅游市场到目前仍显得平静,有业内人士称,就连往年此时“你方唱罢我登场”的旅行社广告都“集体失声”。
据悉,从今年十月一日起,我国《旅游法》将正式实施,进一步加强旅游者权益保护,加大治理“零负团费”力度,有专家预测旅游市场将面临洗牌,目前各大旅行社都处于观望状态。不少业内人士表示,新《旅游法》出台,对高品质旅行社是一个利好的消息,对旅游市场的净化有很大的好处。
采访中各旅行社的负责人一致表示,新法规的实施必然导致旅游价格上涨。对此多数消费者表示,价格是其次,保证出行的品质与服务才是关键,并希望新《旅游法》能尽快严格落实。
跨国庆旅游产品迟迟没报价
眼下距“十一”黄金周还有一个多月时间,往年各大旅行社早在8月底就推出“十一”黄金周旅游产品的报价,拉开了抢夺客源的大战。然而,今年的旅游市场却因《旅游法》将于10月1日起实施,跨国庆的各类旅游产品报价迟迟没有出炉,各大旅行社出现“集体失声”的现象,往年热闹、密集的销售广告是销声匿迹还是蓄势待发?
记者从口岸中旅、国旅、康辉等多家旅行社了解到,目前市场上的旅游产品以9月25日前出发的为主,跨国庆长假以及国庆以后的旅游产品还没有上市,对于“十一”产品的宣传仍未正式铺开,旅游市场有些异乎寻常的平静。不少旅行社销售人员表示,因新《旅游法》即将实施,公司对于产品价格与行程的制订仍处于观望状态。
针对这一现象,深圳市航空国际旅行社企业管理部何嘉表示,目前行业内各大旅行社都在观望,“十一”产品上线时间较以往有所推后,不会长久“失声”。“目前旅行社正在对‘十一’上线产品进行制订与审核,对合同细则进行修改,对内部不合适的地方进行调整,确保产品组成符合新《旅游法》规定。产品预计将在9月份上线。”此外,他告诉记者,“十一”之前的产品价格没有大的变动,线路产品与服务组成还是照常。目前行业处于平静状态,预测9月中下旬才会引起较大关注。
新《旅游法》实施后,导游的基本工资和服务也会进一步提高,旅行社内部重新洗牌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旅行社的生存。如果说小旅行社专门靠旅游者强制购物来生存的话,那么这对于他们来说将会是一个很大的打击,而对于正规的旅行社则是一个关键的观望期。
深圳中国国际旅行社(新景界)相关负责人指出,新《旅游法》在旅游团安排的指定购物、自费项目上有了严格的规定,令旅行社传统的“低价团费、高价购物”模式走到了尽头。对于以低价招客,通过指定购物、缩短行程、安排自费项目等方式盈利的旅行社,其作业模式、盈利模式要作90度的大拐弯。因此“十一”将至,出现许多旅行社产品难产、广告失声的现象。
采访中,也有观点认为,购物拿回扣只是一部分,影响旅行社价格的因素还有景区门票、酒店、机票价格等多方面。现在旅行社之所以不敢出台价格,就是因为不确定因素太多。
新《旅游法》处罚力度空前大
记者了解到,新《旅游法》有不少亮点和新变化。尤其针对长期以来社会反映强烈的零负团费、旅游购物欺诈等问题,都给出了相应对策,其中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以及在旅行社严重违约侵犯旅游者权益的特定情况下,需要支付旅游费用1—3倍的赔偿金等强制性规定,都让业内人士惊呼,这样的规定和处罚力度是空前的。
市民胡女士告诉记者,她曾参加过一些特价团,行程中购物点很多,且规定时间定点购物,导致景区游览时间受挤压,甚至有游客因此与导游发生纠纷,影响整个团的出行。
有关专家表示,以前旅行社的竞争是一种“劣币驱良币”的恶性竞争,很多旅行社都以低价招客,再安排指定购物店高价推销商品,或缩减正常行程,安排游客参加其它自费项目的二次消费方式来平衡利润点。《旅游法》的推出是对这种现象是致命的一击,给正规旅行社一个很高的发展空间。既解决了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也明确了经营者、旅游者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供了法律依据。
新景界负责人表示,《旅游法》的实施,使得整个旅游业重新站到了同一起跑线上,一些坚持做品质游的企业因此获得了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
“这是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一部法律,强制力度将比以往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法律更大,执行效率也将更高,这样也促使各旅行社优化内部结构,提高服务水平。”何嘉告诉记者,未来他们将对旅游细则更加明确,对介绍信息的来源审核更加严格。“我们对行程介绍的措辞要求将会进一步提高,修饰词会减少。比如在行程中出现的4A或5A景区,我们都会进一步核实,对景区的介绍都有明确的信息来源,对时间段的安排也会更加细化。”
市民表示出游品质是关键
“我今年本来没打算出游的,结果现在《旅游法》很快要出台,以后旅游价格可能要翻倍,所以我打算若时间合适,想在9月中下旬去境外旅游。”胡小姐告诉记者。
10月1日起实施新《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能强制购物,旅行社经营成本将明显上涨,团费涨价是必然趋势。之所以大幅涨价,是因为在《旅游法》威慑下,旅行社必须改变盈利模式。有业内人士透露,按原来的游戏规则,“带客购物”和“自费加点”是很多旅行社利润的主要来源,以获得高额回扣,来“弥补”团费缺口。而《旅游法》规定旅行社组织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这让原先的游戏彻底“玩不转”了。
“新规出台后,没有了自费、购物等项目,旅行社既要提升旅游服务品质,又要保证利润,就只能上调旅游费用了。”何嘉表示,具体价格涨多少,最终还要看确切线路的情况而定。对于是否会掀起9月出行热潮,他表示,还是有部分游客打算等9月中下旬“十一”产品上线后,再选择出游。尽管价格上涨,但品质更有保障。
新景界相关负责人则认为,虽然取消了“指定购物”,限制了“自费项目”,小费也列入团费中,表面上团费会上涨,但顾客总体的花销其实是差不多,只是游客把原来在旅行过程中多花在指定购物店的钱用在了团费上。
据了解,出境游是“零负团费”的主要发生领域。何嘉告诉记者,价格方面出境旅游路线会受影响较大。“近两年出境旅游火爆,且盈利较高,主要是因为自费购物点较多,来自购物与自费旅游项目的提成多。”
在对消费者的采访中,绝大多数市民表示,希望新《旅游法》早点实施并严格落实。“虽说旅游成本价格会提高一些,但只要不强制购物、限制购物时间,多给大家一些自由活动的游览时间,我宁愿多花点钱,出游的品质有保证才是最重要的。”市民林女士认为,现在越来越多人喜欢自助游,主要是因为跟团游的行程安排太紧密,自由游览时间太少,但是自助游前期的准备工作十分复杂繁琐,令许多人望而却步。“如果旅行社能够更科学合理地安排行程,减少不必要的景点路线,让游览时间更充裕,我们会更乐意选择跟团旅游。”
也有市民建议,虽然取消强制购物,行程中还是应该保留少量特色购物点。“大家出来玩都会想带点特产回去,禁止强制购物是应该的,但购物点还是要保留一两个,供有需要的人选购。”市民王先生说。
小贴士
合同补充条款 旅途注意甄别
在签订旅游合同时,应注意仔细阅读合同中的补充条款,明确旅行社在购物及自费项目等方面的协商条款。在实际旅途过程中,要注意以下5个方面:
1.游客进入景区前,旅行社相关工作人员是否给予安全提示,履行其告知义务。
2.所游览的景区与入住的酒店信息是否与合同相符,例如若行程中附有酒店内设图片,旅客需留意酒店的星级、外观与行程所描述是否一致。
3.行程中涉及的自费项目与合同是否相符。行程中景点有无顺序变更,若变更,是否与旅客进行协商,并获得同意。
4.导游或领队是否存在通过直接或间接暗示收取小费。
5.行程中的购物点是否有营业资格,出现伪劣产品能否优先退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