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昨日下发通知称,近日起国资委开展2013年国有企业职工薪酬调查工作,至10月底结束。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8月21日刊发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调控的基础工作,提高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收入分配调控工作的科学化、合理化和精准化水平,定于8月15日-10月31日开展2013年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职工薪酬调查工作。
通知称,调查将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及各中央企业为对象,包括集团总部及所属二级企业、三级企业(含子企业)。通知称,此次调查在2012年基础上增加了国家有关部门对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的部分事项。
薪酬调查问卷包括企业编码信息、职工薪酬调查相关信息、集团总部(国资委直接出资)职工薪酬和子企业职工薪酬数据调查表四类表格。
通知还要求,此次职工薪酬调查工作,仍然按照《关于做好2012年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职工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国资厅分配〔2012〕357号)有关要求执行。各企业填报数据为单户企业个别报表的数据,不得是合并报表的数据。各单位要加强对各级子企业上传数据的检查督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