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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回应卷入“泛鑫”事件:从未开展过合作

2013年08月21日 18:19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1日讯 近日,泛鑫美女高管携款潜逃事件引起业内轩然大波,随着此事的发酵,越来越多的受害者开始讨要说法。有媒体报道称兴业银行卷入该事件,客户签署的泛鑫自制的理财协议中在“所属银行”一栏中出现了兴业银行的名字,兴业银行亦被怀疑牵连其中。对此,兴业银行则回应称从未与泛鑫开展过任何合作业务。

  此前有媒体报道,一位到泛鑫楼下讨说法的陈女士表示,此前购买的定期存款单到期,前往兴业银行金沙江支行办理续存,但理财经理拿出了泛鑫的一份固定收益理财协议,陈女士一看收益较高,便欣然同意签署协议。直至泛鑫案发后,陈女士才恍然大悟,自己购买的是一份保险。据悉,或许受到高额返佣诱惑,银行客户经理会对其个人理财客户推荐泛鑫的理财产品,用高收益率吸引客户签订泛鑫“自制”的理财协议。而在为期一年左右的理财产品背后则“隐藏”着一份长期保单,泛鑫将期交保单转变为趸交的方式,迅速提升公司规模,从而向保险公司索要更多的高额渠道佣金。

  对此,兴业银行金沙江支行理财部人员解释称泛鑫并未与兴业银行签订任何“总对总”的合作协议,这是他们一名理财客户经理的个人行为,支行在其售卖过程中并不知情。而一知情人士则透露,兴业并没有介入营销,只是作为账户扣款行而已,银行作为账户扣款行则非常普遍。

  此外,上海银监局对此事的口径也可以洗清兴业银行的嫌疑,据银行初步排查,在沪商业银行严格执行了监管部门有关理财产品代销业务的监管要求和规定,各银行均未与泛鑫公司这类中介机构建立代理销售关系,目前也未发现通过银行柜面销售泛鑫理财产品,未发现有银行员工私售该产品;但在排查中发现,有极个别银行客户经理存在私自推介泛鑫理财产品的行为,有关银行正在进一步核实,并按其销售人员管理规定予以处理之中。

  针对上述事件,兴业银行总行回应称,从未与上海泛鑫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开展过任何业务合作;未发现其员工存在私自销售上海泛鑫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产品行为;未发现客户在兴业银行网点与上海泛鑫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签订相关理财协议。此外,针对媒体报道的在理财协议中“所属银行”一栏中出现“兴业银行”的名字,兴业银行解释说,是客户本人用于缴款的银行卡开户银行为兴业银行。最后,兴业银行还承诺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展开调查,依法维护客户权益。


(责任编辑: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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