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0日讯(记者 邢晓宇) 近日福建保监局对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进行调查。调查发现,该公司从事保险代理业务期间存在以下行为:在2012年5、6月份期间,欺骗投保人杨某,将保单贷款描述为按照所交保费的80%贷款,与条款中约定的“贷款金额不得超过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后余额的80%”不符。上述违法事实,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太平洋保险福建分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福建保监局给予福建分公司警告处分,并处1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