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偶然失误还是市场操纵,投资者的求偿权都不容置疑。当然,人们会担心是否存在明确的求偿途径。
光大证券导演的A股“史上最大乌龙”,会为中国证券史留下些什么,现在看来还是个未知数。如果未来记录下来的仅仅是8月16日市场戏剧性的指数波动,以及程式化调查之后来自监管方的惩处,那么这一事件的意义就可能大大淡化。
惊天“乌龙指”之所以值得关注,不仅仅在于光大证券将为此付出多么大的代价,是否会有破产之虞,也不仅仅在于那些遭受损失的投资者的愤怒是否会因为得到适当赔偿而平息,最重要的是,这根不管有意还是无意酿成大错的手指,是否能够带来超出利益相关者范围的普遍警醒,让这根手指点化出证券市场应该有的一些进化。
目前的关注点,集中在如何赔偿上。如果是市场操纵,自然应该依据证券法有关规定重罚。而如果真是无心之失呢?意见在此出现了分野:有人认为,机构出错不能让投资者买单,有人则认为,股市买卖自由,因为股指异动跟风的投资者理应风险自负,以此为其投机炒作而非价值投资理念自行买单。
这种歧义实在有点奇怪。表面看,股市交易是自由买卖,但实际上,普通投资者的应有权利从未真正满足过。没有对称的信息知情权,能留下多少自由意志?没有严谨的监管机制,能有多大的自我救济空间?在明显存在交易制度缺陷的市场里谈自由买卖,谈风险自担,如同“洗地”。中国股市投资者的投机心理之所以浓郁,在很大程度上是被迫形成的。你不能要求普通投资者很专业,不能要求他们在谣言面前当智者,在股市异动时老僧入定,股市从来没有这种成长环境。
因此,不管是偶然失误还是市场操纵,投资者的求偿权都不容置疑。当然,人们会担心是否存在明确的求偿途径。如何确定受损者与“乌龙指”的关系,那些间接受损者是否应算在赔偿范围内,如何确定损失程度,这些均非易事。但是,操作层面的困难,不应该成为动摇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理由。
面对求偿时产生的这种无力感,反而应该成为制度层面改进现有交易制度和监管机制的理由。股市交易,程式交易越来越普及,量化投资越来越重要,这是趋势。不找到解决事情的一揽子方案,仅仅就事论事,只会迟滞保护普通投资者利益这一早该确立的股市首要原则的确立时间,只会让包括期指在内的交易风险一直抬升。没规则就立规则,哪怕赔偿不能很快了结而变得漫长起来。
人人都期待优化股市环境,这话喊了好多年,而“乌龙指”事件正好提供了契机,让市场明确该为谁负责。不让事情草草了之,是用好契机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