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底利用信用卡积分在某银行信用卡商城兑换了一个电吹风,邮寄来后没用几天就坏了,给银行客服打电话却被告之积分换礼没有保修。”昨日,市民张阿姨拨打本报热线反映了银行的“霸王条款”。
根据张阿姨反映的情况,记者拨打了12315热线电话。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不只是银行,一些商场的“积分换礼”兑换也加设了多重门槛,如大宗消费不算积分、按月清零等,后续服务差,赠品不“三包”,遇事推责任等。但“积分换礼”也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规定范围,虽然还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但赠品也应是合格商品,同时享受“三包”服务。尽管赠品不是购买关系无法开发票,但只要消费者能证明该赠品是商家赠送的,可向商家要求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