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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蜜七夕用保险给承诺 联合寿险节省40%

2013年08月12日 08:54   来源:南方日报   

  明天是“中国的情人节”——七夕,戒指、鲜花、餐厅、电影票……借着“爱”的名义一路畅销。可能受到电影《非诚勿扰》中男主人公向女朋友送保险这一桥段的影响,近两年来,考虑给另一半买保险表达爱意的情侣越来越多。

  日前,中德安联人寿保险专家张娟就曾遇到这样一对夫妻。丈夫张先生在酒吧做调酒师,太太李小姐是一家民营化妆品公司的销售,两人刚领了结婚证还没办婚宴。有趣的是,最近张先生和李小姐分别找到张娟,希望她做一份保险计划,受益人是自己的另一半,但张娟要先保密,好在七夕这天作为一份礼物和惊喜送给对方。

  对方作为被保险人需其同意

  向女朋友送保单确实浪漫,不过在现实中却难以实现。中德安联人寿的保险专家张娟介绍说,由于男女朋友没有法定的保险利益,所以以男女朋友关系订立的保险合同很难被承保。而对于已婚夫妇而言,用一份保单来彰显承诺和责任,特别是在七夕制造惊喜,则不失为一妙计。

  前文提及的夫妻让张娟印象深刻。如果放到几年前,张娟还会很吃惊:“像这样生活压力较大的新婚夫妻,一般不会那么早就考虑保险计划。”然而近一两年,张娟遇到了很多主动提出做保险计划,事业刚起步家庭也刚组建的80后客户。张娟建议,对于张先生这样收入比较有限的新婚夫妻,用来购买保险的支出不宜超过家庭收入的10%,且以意外、重疾、医疗等保障型险种为主。若未能参加当地政府的社保体系,则应适当加大重大疾病的保障额度。随着两人经济能力的提升,再逐渐增加保额并根据需要购买其他险种。

  另外,张娟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像张先生夫妻这样想用保单增加惊喜的做法虽然不错,但一定要注意:如果像张娟遇到的这对夫妻这样,以自己为被保险人,以对方为受益人,那么这份惊喜可以保密,因为指定法定范围内的受益人无需受益人签字。但如果夫妻中一方将另一方作为被保险人进行投保,由于大多保单需要有被保险人的同意才能生效,那么这个惊喜神秘不了多久。

  夫妻联合寿险保费节省40%

  真正意义上的“爱情保险”是以婚姻维持年限作为约定的给付条件之一,若离婚,则不给付保险金或者对被遗弃的一方给付一定的保险金。虽然在国内不存在这样的产品形态,但并不妨碍以爱之名,选择适合夫妻的、高保障低保费的保险产品,比如联合寿险。

  联合寿险是以比两人分别投保更少的总保费让夫妻同时成为被保险人,且均享有受益权的一种投保形式。目前市场上能够以联合寿险形式购买的保险产品多为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这其中,终身寿险更能体现夫妻双方一生一世为对方着想的爱情承诺。

  与夫妻双方分别购买相同条件下(保额、保险期限、缴费期限等相同)的同款产品相比,用联合寿险的形式购买,保费要省得多。以安联超级随心终身寿险(分红型),30万保额,10年缴费期为例,一对妻子30岁、丈夫35岁的夫妻,若分别购买,全年合计需缴保费35274元。若以联合寿险形式购买同款产品,则仅以丈夫的年龄作为计算基数,全年合计需缴保费仅为20814元,相比节省了40%。此外,这款产品还对遭受意外事故伤害并在半年内不幸身故的情况进行双倍赔付,若该意外事故为公共交通或重大自然灾害意外,更可获得3倍赔付;并对身患终末期疾病的被保险人可提前给付全部保额,表达人性关怀。

  除了节省保费,以联合寿险形式购买保险计划后,依然可以根据夫妻双方需要各自购买附加险,比如女性疾病、住院补贴、重疾险等,做到保障全面,保费低廉。需要提醒的是,参与联合寿险的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不幸,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后,该保险合同即终止。


(责任编辑: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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