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的创业板大牛股联创节能,面对媒体和监管机构的诸多质疑,其公告澄而不清,问询函说明“两手准备”,整改报告避重就轻,大打“太极”欲蒙混过关,当山东证监局调查水落石出,其真实一面终被揭开。对此,多位律师告诉记者,联创节能信息披露明显违规。
联创节能造假 追踪
“我没说谎”,对于撒谎成性的人来说,谎言可谓信手拈来,除非被人揭穿,否则谎言永无止境。如今,曾经的创业板大牛股联创节能(300343)就是典型例子,面对质疑,其公告充斥各种谎言欲蒙混过关。 近日,山东证监局发布的《山东联创节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报监管案例》(以下简称《案例》)让这一“牛股”的真面目大白于天下。
问询函说明“玩”两套方案
早在联创节能公布2012年年报前,就有媒体质疑联创节能毛利率、销售数据、对外投资不入账等严重问题,面对质疑,公司用了万字公告澄清,声称公司没问题。
然而,联创节能2012年靓丽的年报公布后,山东证监局对其进行的监管调查发现了诸多问题。
首先,联创节能应收账款与存货周转率大幅下降。其次,公司产品毛利率大幅提高,与同行业公司差距较大。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23.61%,较去年同期增长5.78%。同样以组合聚醚为主产品的红宝丽,最近三年的毛利率分别为16.44%、13.67%、16.44%,与公司产品毛利率差距较大。再次,联创节能经营性现金流量与营业利润不匹配。2012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由2011年度的3585万元转为-5865万元;公司本期实现营业利润6080万元,反映收入质量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净收益指标由去年同期的0.7降至-0.96。
针对上述疑问,山东证监局对联创节能进行了发函问询。然而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联创节能在回函中对毛利率异常事项,向山东证监局和深交所提供了不同的说明,且两者存在矛盾之处。
整改报告“打太极”
此外,联创节能在其整改报告中,同样涉嫌刻意隐瞒和重大遗漏。
记者注意到,在监管调查中,山东证监局指出了联创节能的“四宗罪”:一、存货管理混乱;二、存货明细账与仓库保管账不符、存在账外账;三、采购单位与发票开具单位不一致;四、与河南天丰节能之间的虚假交易事项。
在山东证监局的现场检查之后,5月31日,联创节能公布了整改报告。整改报告对四个方面的整改措施进行了公告:一是规范运作方面,修改了《公司章程》并规范了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记录;二是公司全面修订了《存货管理制度》,并启动了ERP项目来强化存货的基础管理等;三是改正了原材料入账不及时、个别月份存货数据有误、采购运费未计入存货成本等问题;四是规范了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
经过对比,记者发现,联创节能的整改措施其实只部分整改了前两项内容:存货管理混乱和账实不符。而“账外账”的问题以及与河南天丰节能虚假交易的事项,则只字未提,直接被“忽略”了。
同时,山东证监局在《案例》中表示“我局要求公司进行对账及补充提供资料,并要求会计师实施半年报存货监盘,视公司对上述问题的最终核实、整改情况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不过从相关公告内容来看,联创节能的整改报告对此显然“打了个太极”,避实就虚、避重就轻。不仅如此,在整改报告的最后,公司还信誓旦旦地声称:“公司整改事项的整改工作已全部整改完毕并将长期落实……”
律师称其信息披露违规
为什么没有在整改报告提及“账外账”事宜,公司是刻意隐瞒还是另有内情?记者昨日致电联创节能,不过公司董秘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记者随后联系到公司财务部门,问及其账务问题是否会影响到半年报,公司财务相关人员则以不负责此方面为由未作回应。
记者就联创节能的上述情况采访了多位律师,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的吴立骏律师表示,“虚假交易的金额相对较小,不构成重大性,证监会可能不会立案调查。但是联创节能问题的关键在于,在山东证监局对其要求整改之后,这一事项并没有整改,也未公告,属于信息披露违规,而且是累犯。第一次违规被责令改正,第二次再犯,就不能光看表面金额了。”
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薛红增律师也告诉记者,“联创节能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属于违规行为,不过监管层将怎么处罚,还是要看监管层如何定量。”
那么,监管层是否会对联创节能进行处罚?对此记者已经问及证监会,证监会表示将在下周五作出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