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净环保8月3日公告,公司首席执行官吴京荣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近两年涉及到高送转的内幕交易已经成为监管机构重点打击对象,有多家上市公司或高管因涉嫌与高送转有关内幕交易而遭到立案调查。业内人士指出,高送转一直是二级市场炒作的热点,往往会带动公司股价大幅上涨,因此成为内幕交易的重灾区,应加强监测和查处力度,对涉及高送转的内幕交易不仅要针对上市公司,更要重点监管公司高管,不仅要查处高管直接控制账户从事内幕交易,更要查处泄露内幕消息的行为。
控制可疑账户提前埋伏
根据中国证券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有近20家上市公司披露收到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的立案调查,其中多家涉嫌与高送转有关的内幕交易。
“高送转已经成为内幕交易的高发区,也是日常监管的重点,今年立案调查的上市公司及高管有不少即是涉及到高送转。”监管层一位人士向记者表示,在查处内幕交易案中,明显加大了查处的深度,拓宽了查处的广度,重点打击高管利用自身职务之便进行内幕交易行为,尤其是涉及到高送转的内幕交易,以及违规减持限售股份。
龙净环保8月3日突发公告称,公司首席执行官吴京荣8月2日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吴京荣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证监会决定对其本人进行立案调查。龙净环保并未披露吴京荣所涉内幕交易的具体细节,仅表示该事件与其买卖5万股上市公司股票有关。业内普遍猜测,吴京荣所涉内幕交易很可能与年报高送转相关。
今年2月23日,龙净环保发布公告,预计2012年度净利润同比增长15%至30%,公司前两大股东东正投资、龙岩市国资经营公司共同提议上市公司在2012年度实施“10转10派4”的利润分配方案,并承诺在股东大会上对此投赞成票。龙净环保当时宣称“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然而该“高送转”方案成为龙净环保股价飙涨的直接诱因,年报披露前后,即2012年12月至2013年5月龙净环保股价曾出现迅猛的上涨行情 ,区间涨幅超过180%。尤其是在该公告披露之前的六个交易日中,龙净环保的股价上涨了16%,部分资金提前埋伏。且在高送转实施“除权”前夕,龙净环保股价又再度飙涨。
7月份,证监会通报,景兴纸业徐俊发等人涉嫌内幕交易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徐俊发案发时担任景兴纸业副董事长兼财务总监。根据深交所监控发现的线索,2012年6月13日,证监会对“费某某”等账户涉嫌内幕交易行为立案调查。调查发现,徐俊发、张雷涉嫌内幕交易犯罪。
在知晓2011年景兴纸业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下,景兴纸业副董事长兼财务总监徐俊发实际控制的平湖市恒丰科技投资公司利用“费某某”、“蒋某某”等4个个人账户累计买入景兴纸业股票194万余股,交易金额达1246万元,截至调查日账面盈利约170万元。
景兴纸业年报披露前后,从2012年1月31日到3月8日累计涨幅达50.10%,期间中小板指的累计涨幅只有14.76%。其中3月5日景兴纸业公布了10股转增10股的高送转方案。
泄露内幕信息
有些上市公司高管遭立案调查,可能虽未直接操纵可疑账户从事该公司股票交易,却涉及到泄密,致使他人非法牟利。5月29日神剑股份的三位高管收到证监会安徽监管局下达的《调查通知书》,现公司董秘、董事、副总经理王敏雪,现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王学良,现公司财务总监吴昌国三位高管因涉嫌内幕交易,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今年2月2日,神剑股份发布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同时转增8股送红股2股,这一方案于3月22日获得股东大会的通过。而在二级市场上,神剑股份的股价早已提前表现,今年1月4日至2月18日区间最大涨幅高达126%。业内人士指出,目前该案调查结论尚未出来,不仅是违规减持,不排除部分高管提前知晓了公司的高送转预案,涉嫌泄密或从事内幕交易。
盛运股份董秘刘玉斌与华宝兴业新兴产业基金则因为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也是与盛运股份2011年初披露的高送转方案有关。据业内人士透露,证监会查到彼时的电话录音,华宝兴业新兴产业基金经理郭鹏飞向卖方研究员询问盛运股份高送转一事,后又在公司发过内部邮件,提示盛运股份有高送转预期。而盛运股份董秘刘玉斌很可能正是因为泄露高送转方案而遭到调查。
盛运股份2010年度利润分配提出10转10的方案。而在此之前,盛运股份的股价从2010年10月到2011年1月初犹如坐上了“火箭”实现翻倍;经过2011年1月份的短暂调整后,当年2月份股价再度强势反弹,期间涨幅超过30%。公司10转10的分配预案披露时间正是在2月16日。
创业板上市公司华昌达的董事长、持股48.94%的第一大股东颜华近期也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很可能也是因为泄露高送转、资产重组等内幕消息。颜华参与了华昌达2011年度10送10派2元高送转分配方案及华昌达与上海永乾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决策全过程,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
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周某、万某与华昌达董事长颜某多次联系来往密切,从颜华处得知利润分配方案和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等内幕信息。周某不惜亏损卖出所有股票,动用806万买入华昌达,最终获利33万余元;万某也违反交易习惯,向颜某借钱买入205万华昌达股票,最终获利约19万元。目前该案已侦查终结并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
加大内幕交易查处力度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内幕交易是指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买卖该证券,或者提前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的违法行为。
高送转行情往往有明显的特征,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前大幅飙涨,股价甚至在短期内翻番,即使业绩不佳的股票也能照涨不误,而在方案公布后极容易“见光死”。
证监会此前曾透露,通过监控发现部分具有高送转概念的股票异常活跃,一些账户尤其是推出高送转的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所在地及存在关联关系的账户在年报发布前集中买入相关股票。
随着半年报披露期的到来,中期高送转预案也开始登场。有投资者指出,除了股价异动,有不少公司实施高送转还别有用心,有的配合限售股解禁或定向增发,有的甚至被疑在帮限售股规避个人所得税。
在高送转方案公布前后,往往容易滋生内幕交易,暗藏多种猫腻,有可能被大股东及机构操纵和利用,容易扰乱市场秩序,破坏“三公”原则,给普通投资者带来严重的伤害。尤其是对于别有用心的高送转,监管层须采取必要的约束措施。
上海有专业从事中小股东维权的律师表示,国内的证券民事赔偿机制尚不健全,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的民事赔偿司法解释至今未出台。在很难获得民事赔偿的情况下,投资者只有寄希望于监管层采取更严厉的打击手段,对高送转行情中的内幕交易从严查处,维护投资者利益。这位律师建议,首先应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与及时性,对于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达到一定标准的公司,要求其提前半年在定期报告中预告可能实施的送转;第二是明确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的敏感期,送转方案预告前后3个月及实施前后3个月,要求持股5%以上的股东自愿锁定持股。此外,在年报和中报披露前三个月加强监测,关注股价大幅上涨的公司及可疑账户,加大监测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