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持基少于7日,此前需征收0.5%的赎回费,8月1日后则提高至1.5%,成本提高200%
“‘帮忙资金’在新规定之下依然可以找到‘帮忙’的空间。虽然惩罚性费率会提升赎回成本,但这笔钱也会用其他方式来给‘帮忙资金’弥补”
8月1日起,修改后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下称《规定》)正式施行,此次争议最大的内容是被称为“史上最严厉惩罚”的基金赎回费调整规定。按《规定》,如果持有基金少于7日,此前需要征收0.5%左右的赎回费,8月1日之后则提高至1.5%,成本提高了200%。
基金业协会数据统计显示,2012年在被调查的投资者中,投资时间在半年以内和半年到1年的投资者分别占比7%和11%。从比例来看,此次规定对大多数基金投资者来说影响不大。在专家看来,赎回费的升高主要是想打击“帮忙资金”,遏制短期炒基的行为。只是“帮忙资金”在新规定之下依然可以找到“帮忙”的空间。
对普通投资者影响小
按规定,偏股基金将强制开征,而固定收益类基金则可选择性征收。《规定》指出,如不收取销售服务费,应对投资人按持续持有期的长短进行差异化收取赎回费。如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将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7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而对持续持有期长于6个月的投资人,应当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
统计显示,目前普通股票型基金持有期限少于一年的赎回费一般为0.5%,更低的在0.35%左右。好买首席证券分析师曾令华在8月1日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规定可以有效缓解基金市场波动。“比方说,当市场看跌时,收取恶意退出者赎回费有利于平抑市场波动,营造一个长期稳定的投资环境。”曾令华解释。
基金业协会数据显示,2012年在被调查的投资者中,投资期限在2至5年和5年以上的投资者分别占总人数的28%和40%。其中68%的基金投资者持基时间在2年以上;持基时间为1至2年的比例为13%,投资时间在半年以内和半年到1年的投资者分别占比7%和11%。从比例来看,此次规定对大多数基金投资者来说影响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