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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开出首张“营改增”专用发票 网上可查真伪

2013年08月02日 08:40   来源:沈阳晚报   

  自今年8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昨日,零时刚过,沈阳鑫雨田运输有限公司、辽宁中鼎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两家单位的财务人员,在沈阳市和平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大厅,申请代开了第一张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现代服务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标志着我省“营改增”试点正式启动、顺利上线。

  小规模纳税人减税幅度达40%

  据介绍,此次“营改增”试点范围具体行业包括:交通运输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和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1%税率,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

  其实,所谓“营改增”就是将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纳税项目改为缴纳增值税,对于以前缴纳营业税的产品或者服务项目,采取增值部分纳税的原则计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比如一件产品价格100元,生产者在销售时已经缴纳了相应的税金,当购买者再次销售时售价达到150元,其购买时的100元对应的税金就可以抵减,购买者只需对增值的50元缴纳相应的税金即可。

  此次调整后,中小企业将成为最大的受益群体。根据规定,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下个人和企业都被划分为小规模纳税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之后,原来缴纳3%至5%营业税税率的企业,只需缴纳3%的增值税。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众多个体工商户,都实现了减税,减税幅度达40%。

  发票上的监制章由地税变国税

  在纳入试点行业中,交通运输行业与百姓生活较为密切。昨日,辽宁汽车快速客运站发售的车票,已开始随“营改增”正式“变脸”。发票上的监制章由地税部门变国税,相比旧版车票,变脸之后的车票颜色略浅些,但票样保持不变。

  辽宁汽车快速客运站经理吴广杰说:“‘营改增’之后,客运车票的发售并未受到太大的影响,许多乘客都没有发现车票上的细微变化。首张发出的‘营改增’的车票是早6时从沈阳发往丹东的车票,由于意义特殊我们没有发售给乘客,而是自己留作纪念。”

  对于“营改增”给客运企业所带来的收益变化,吴经理表示,“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业适用11%的税率,名义上税负要增长1%,但考虑到可抵扣部分,较过去缴营业税估计增长0.5个百分点,今后公司将根据这种变化,在采购一些设备时尽可能索要增值税发票进行抵扣,以降低费用。

  同样纳入“营改增”的还有航空运输,在南方航空北方分公司,上午10时,航空货物运输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也顺利开出,发票金额为418元。新的增值税发票上除了常规的基本信息外,还设有二维码,通过扫描还可查询发票的内容。

  上网可查“营改增”发票真伪

  省国税局专业人士表示,“营改增”发票开具系统经内部测试和实际运行检查,一切正常,保障了纳税人的正常经营和生产。而领到“营改增”试点行业增值税发票的人,可以登陆辽宁国税官网输入发票代码和号码查询发票真伪,如遇假发票可及时举报。

  对于查询系统,纳税人可通过登陆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网站,选择办税服务,点击涉税查询,进入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应税服务业普通发票查询系统,输入相关信息后即可进行真伪查询。

  使用开具系统和查询系统的纳税人不能独立完成相关操作的,可直接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业务及技术帮助,也可以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向人工坐席人员咨询。如不能使用开具系统开具发票的,可使用定额版发票。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 高薇

  微企逐步代替“个体”

  从8月1日起,全国600万户月销售额不足2万元的小微企业将暂时免交增值税和营业税。虽然减税总量并不是很大,但其直接关系到几千万人的就业和收入。专家指出,微型企业获得政府的“免税护航”意味着我国微型企业或将取代个体工商户建立自己完善的成长体系,进一步规范市场运行。

  微企老板关桂凤回忆,由于通讯运营商要求只有公司才可以代理集团业务,所以她选择了直接注册企业而不是个体工商户。几个月来因为比同规模个体户多交税款,她还为此苦恼过,没想到现在的新政策解决了这个问题。“还是注册企业功能多,经营也更规范。”她说。

  “个体工商户并不是企业,是中国改革开放初期特定的经济条件下的产物,未来很有可能逐步为企业所替代。”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说。以北京市为例,2012年北京市市场主体存量企业76.78万户,个体工商户69.11万户,时隔12年后,企业数量首次超过个体工商户,结构趋于优化。

  事实上,个体工商户虽然灵活,但其不用按期报税报账、缺乏制度化的经营模式已越来越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提出的新要求。

  


(责任编辑:毛宇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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