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浙江直立汽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直立汽配”)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在湖州市德清县法院召开,会议表决并高票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等事项。这桩历时一年多、棘手的直立汽配破产案,重整目标得以实现,主营业务得以重生,被浙江省高院列入了全省破产重整成功典型案例。
有人把破产重整的企业比作一匹有病的马,我们不是杀了它,而是要治好它的病,让它能继续前行。要成功地挽救破产重整企业,厘清它的病症、难点,找到医治的办法,需要破产重整案法官高效、勤奋、智慧的工作。
债务10亿元债权人107家
成立于1994年的直立汽配,是一家专业生产汽车、摩托车、五金等各种锻造配件的现代化企业,在全国汽配行业享有一定的知名度。然而,直立汽配及其关联企业因盲目扩张而大量借贷,深陷企业互保漩涡。2012年3月初,公司债务危机浮出水面。直立汽配破产重整案涉及债务10.49亿余元,其中金融债务6.18亿余元,有107家债权人。
为此,德清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2012年3月30日,德清法院裁定受理直立汽配的破产重整申请,指定清算组为管理人,成立了分管副院长沈芳君担任审判长、由五人组成的合议庭,为破产重整推进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重整是指对可能或者已经发生破产原因但又有挽救希望和挽救价值的企业,通过对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协调,强制进行债务清理和资产、业务的重整,使企业避免破产或获得重生。重整具有债务清偿和企业重组相结合,私权保护和社会利益保护相协调的特点。一方面,可以通过对债务的重组来消除破产原因;另一方面通过对企业的资产、业务、股权等多方面的重整,力图保留企业的运营价值,并使各方利害关系人都能得到比清算更多的保护。
直立汽配重整的成功,盘活了该企业主营业务,近百家债权人的利益得到最大程度保护,实现债权人、企业职工及重整投资人利益的多方共赢。
案件涉及很多错综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扑朔迷离的民间借贷,许多问题涉及法律难题和司法实践的空白。德清县法院副院长沈芳君形象地比喻“破案”就是“破阵”,过程中攻破了一个个“堡垒”。
重整期间维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重整初期,直立汽配欠缴税费200万余元,且企业无流动资金,税务部门因企业欠税停开发票,供电也面临被“拉闸”,企业陷入“四面楚歌”的困境。维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成为法院协助管理人的第一个难题。
国内著名的一家重汽企业是直立汽配的重要客户之一,2007年以来,直立汽配对这家重汽企业的年均销售额达6600万余元。在直立汽配破产重整期间,继续与这家重汽企业保持业务合作对于重整成功具有关键性的影响。对此,直立汽配公司所在地的新市镇派员参加由管理人、直立汽配负责人参加的商谈。但是,之前直立汽配法定代表人徐林立涉嫌伪造这家重汽企业的公章,导致这家重汽企业被兴业银行起诉,这家重汽企业代表对直立汽配持谨慎和不信任态度,致使管理人与这家重汽企业的商谈难度较大。
德清县法院法官们的真诚和负责任的态度,赢得了这家重汽企业的尊重。管理人与这家重汽企业均作出了让步,同意按新发生交易额的5%作为直立汽配履行合同的担保金。此后,这家重汽企业又在2013年和直立汽配签订了7000万元的合同。重整期间,直立汽配生产经营稳定,2012年4月至2013年3月获利765万余元,纳税1200万余元。
加速资产变现加大资金审核和清查力度
办案人员多次表示,直立汽配财务混乱,资金去向扑朔迷离。直立汽配为“绿成包装”担保1 .8亿元,其中民间借贷1.28亿元,其余均为金融债权。同时,直立汽配申报了2 .46亿元民间借贷债权,经会计所审计,与金华王某某、麻某某等人的民间借贷往来达10亿元,其中有多少“水分”可挤至关重要。为查清担保债权和民间借贷的真实情况,分管经侦的德清县公安局负责人也多次参加协调会,和法官们商讨办法,最终在公安部门的大力协助下,依法核减1.77亿余元申报债权,有效提高了普通债权人的清偿率。
根据资产变现和清算,职工债权组和税收债权组得到100%清偿,优先权组以抵押物价值为限优先受偿。普通债权组5万元以下部分足额清偿;5万元以上部分可在一次性清偿方案或分期清偿方案中选择,清偿比例在10%左右。
将来源于企业但登记在个人名下资产纳入公司财产
随着直立汽配案件调查的深入,直立汽配对外应收款项的收支除了通过公司账户以外,还频繁地使用近100个公司原董事长徐林立个人账户,公私账户存在严重混同。鉴于徐林立涉嫌与直立汽配之间存在巨大的利益输送,如果个人资产不一并纳入破产财产,将大大影响债权的清偿率。但破产法没有相关规定。
德清法院大胆探索,同意管理人将来源于直立汽配但登记在徐林立及其配偶名下资产纳入直立公司财产进行破产处置的提议,并分别经债权人委员会和第二次债权人大会表决通过。
北京市律协破产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著名破产法律师郑志斌表示:“把个人资产纳入破产财产是一项重大的司法实践,也具有一定的破产学术探讨价值。”
政府给出优惠政策引进重整投资者
厘清了该案的细节,接下来,如何寻找合适的重整投资方,成为摆在德清县法院面前最大的问题。
沈芳君说,从直立汽配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以来,相继有四、五家企业对直立汽配表示有收购的意愿,其中不乏上市公司和大型国有企业。但“前期投资者引进工作就像找对象,谈一个吹一个,要吸引人家接盘真不容易”。
为顺利引进重整投资者,促进重整成功,德清县政府给出了土地、税收、融资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县法院结合直立汽配实际情况并经第一次债委会表决通过,确定对直立汽配采取“生产性资产+主营业务+人员+债权债务”的营业转让模式。经多轮谈判和筛选,最终确定了由温州一名商人通过新设公司的方式,以8500万元的对价整体收购直立汽配主营锻造业务所涉及的资产,包括土地、厂房、机器设备、存货等,以及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应收账款,并负责承接直立汽配相关员工。目前,投资者已与管理人签订《合作备忘录》,并先期缴纳保证金500万元。
“重整方案获得高票通过,特别是普通债权组能以高比例通过重整计划,这是令大家最为欣慰的。”全程关注债权人大会进展情况的德清县法院院长赵震说。
浙江省高院民二庭庭长章恒筑表示,破产重整案件最大的特点在于“是‘开会’不是‘开庭’,是‘沟通’不是‘对抗’,是‘协调’不是‘判决’。”
作为该案合议庭审判长的沈芳君告诉记者,在整个破产重整过程中,每次协调会都做到有翔实的会议记录,以便有据可查,并及时通报。一年来,德清法院共编辑破产专报11期发送相关部门、清算组成员以及债委会等,增强了司法公信力。对重大事项由管理人分别提交债委会和债权人会议表决,法院再作裁定,对资产处置实行公开评估和拍卖,使资产价值最大化。因此,整个破产程序做到了公开透明,大多数债权人能理解、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