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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258万居民医保亏空2个亿 财政兜底压力大

2013年07月26日 16:11   来源:羊城晚报   

  广州居民医保缴费要涨

  上涨幅度为25%-60%,还是无大病医保

  “搁浅”一年后,广州老人、学生、无业居民医保费上涨再次启动。25日,广州市人社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广州拟上涨258万城镇老弱病残居民医保缴费。其中老人医保缴费上涨60%,学生和儿童医保上涨50%,无业人员上涨25%。

  医保为何上涨这么快?记者了解到广州258万居民的医疗费用已从2011年的6.7亿上涨到2013社保年度的11.3亿(预测数据),基金多年收不抵支,年亏约2亿。财政表示兜底3年,资金压力大。

  老人缴费涨60%,小孩涨50%

  按《关于调整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此次调整的具体方案为:老年居民缴费标准为180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由原来的每年500元涨至800元,涨60%,各级政府资助1000元/人·年。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新的缴费标准为44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从原来的每年80元涨至120元,涨50%,各级政府资助320元/人·年。非从业居民缴费标准为92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由原来的每年480元涨至600元,涨25%,各级政府资助320元/人·年。

  而原来由政府资助的低保人员、低收入家庭成员及重度残疾人员等困难群体,个人应缴纳的居民医保费由社会医疗救助金资助缴交,不受此次调整影响。

  2012年7月20日,广州市人社局曾发布《征求意见稿》,表示要通过大幅提高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来弥补2亿元的居民医保资金缺口,但在社会反对下,计划“搁浅”,调整计划延迟至今。

  市人社局预计居民缴费上涨后,广州居民医保支出和收入平衡,略有结余,政府无需再为缺口买单。

  新政实行,需补交差额部分

  由于每年9月至下一年度8月为一居民医保年度,缴费上涨政策调整正好处在居民医保年度变更之际,新政策实施后,居民该按何种标准缴费?

  广州市人社局巡视员郑玉华表示,为保证2013年度医保待遇不受影响,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先按2012年居民医保年度个人缴费标准预缴,待居民医保新政策出台后,已按2012年度缴费标准缴费的参保人员须按新政策标准,补足个人缴费差额部分。

  广州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程晓麾同时补充道,由于学生于9月开学,此时政策应该已出台,影响不大。真正要注意的是老年居民和非从业居民、学龄前儿童,他提醒以上参保人,在新政策出来后需及时补缴差额部分,不然会影响到新医保年度的待遇享受,“由于这一补缴是政策原因造成的,不会按平常医保缴费,当月缴费下月享受待遇的规定执行,到时只需直接缴纳差额部分即可继续享受待遇。”

  答疑

  缴费标准为何大涨?

  政府补助提高,个人缴费相应提高

  从2008年广州建立针对老弱病残的居民医保制度以来,个人缴费一直维持在80元-500元/年,现在一次性涨到120元-800元/年,最高涨幅60%,不少人认为上涨幅度太大。

  对此,广州市人社局巡视员郑玉华说,如此上涨是因为广州市居民医保制度实施5年以来,个人缴费标准一直未调整。为了该制度运转,政府资助标准已分别于2009年、2010年、2012年调高了3次。与2008年度相比,此次调整在校学生及未成年人、非从业人员、老年居民的政府资助标准分别提高了300%、220%、100%,而个人缴费提高的50%、25%、60%,并不及政府资助上涨力度。

  “本次调整后,居民医保缴费中,财政资助占居民医保筹资总额将达67%,而2008年启动时为44%。即居民医保资金7成来自政府,3成是居民个人交的。”郑玉华说。

  居民医保补缺2亿元,财政压力大

  羊城晚报记者了解到,此次广州市人社局重启上涨,实际原因是居民医保2009年来一直亏空,收不抵支。2011社保年度广州138万参保者平均医疗费用为486元/人·年,而人均筹资仅343元,人均缺口达143元,一年总计缺口近2亿。这些缺口需要广州市财政买单。

  何日有大病保险?

  广州人社局医保处处长李程表示,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实施城乡居民大病医保有三个条件:实施统一的城乡医保政策;实现城乡医保市级统筹;医保基金运行良好,有结余。

  “目前广州新农合尚未与城镇居民医保实现一体化;新农合也尚未实现市级统筹;居民医保资金前几年还存在缺口。”他说,“广州目前三个条件一个条件都还不具备。按计划2015年将实现大病医保。”

  意见

  反馈

  《关于调整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征求意见稿),25日已在人社局官网(http://www.hrssgz.gov.cn/tzgg/shbx/ylbxtzgg/201307/t20130725_204014.htm)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单位 电话 邮箱 地址

  市人社局 83330864 ybc@gzlabour.gov.cn 广州市连新路43号

  市医保局 86435067 gzjmyb2013@163.com 广州市越秀区梅东路28号

  市基金中心 83569150 myc1015@163.com 广州市小北路65号华宇大厦10楼2科

  新的缴费标准明细

  个人缴费(人/年) 政府资助标准(人/年)

  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 从80元提高至120元 从200元提高至320元

  非从业居民 从480元提高至600元 从200元提高至320元

  老年居民 从500元提高至800元 从500元提高至1000元


(责任编辑:邢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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