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读者孙先生平时投资理财以基金为主,有时甚至把用来应急的生活储备金也用于购买基金产品。“如果一时急用钱,只需临时赎回基金变现,毕竟短炒基金能赚取比银行活期存款更高的利息。”孙先生告诉记者。但8月1日起,基金销售费用管理新规即将实施,基民持有期少于6个月将被“强制”征收惩罚性的赎回费。“涨了不能卖,亏了也不能撤?必须要熬够6个月,急用钱的时候,短期赎回还要付高额管理费,成本岂不是要提高了?”孙先生抱怨。
【短炒客卖出成本增加两倍】
基金销售费用管理新规要求,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75%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5%的赎回费。而目前,对于基民短炒基金,基金公司可选择是否收取惩罚性的赎回费,且只对持有期少于30日的基民收取惩罚性费率。新规执行后,对于新发股票基金和混合基金,基民持有期少于6个月将被“强制”征收惩罚性的赎回费。记者走访了解到,目前,绝大多数股票基金和混合基金针对持有期在1年内的赎回只收取最高0.5%的赎回费。也就是说,对于投资基金期限少于7日的短炒客来说,新规执行后,短炒部分基金的卖出成本或将增加两倍,而投资期限少于30日的短炒客卖出成本也将提高50%。
【对100万元以上投资者影响大】
“实施惩罚性赎回费主要是为打击基金销售过程中的机构游资,增加短期‘帮忙资金’的逐利成本,从而挤干规模中的‘水分’,同时也是为了抑制新基金发行中的泡沫及基金年末冲规模冲动,鼓励长期投资。”基金分析师张恒怡分析,但普通投资者不必过度恐慌,增加短期惩罚性赎回费对中小投资者的影响并不大,受影响最大的是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大额个人投资者。根据相关数据统计,通常情况下,仅当个人投资者的投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时,平均持有期限才降至30日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