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19日召开新闻通气会,就创业板再融资、IPO审核、B股转H股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关于创业板再融资办法,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说,目前,创业板上市公司在快速发展中由于扩大投资规模、同行业并购和市场竞争压力等因素,对持续融资的需求日益迫切。再融资规则的尽快推出已经成为市场各方的共识,是创业板市场功能建设和市场政策预期的基本要求。
“创业板再融资制度目的在于建立适合创业板上市公司特点的‘小额、快速、灵活’的融资机制。目前再融资规则已完成前期论证工作,主要条款已基本形成,待履行相关立法程序后择机发布。”发言人说。
针对在审IPO企业是否需要更新半年报的问题,发言人回答说,对于IPO在审企业补充中期财务报告的,发行人和中介机构不必更新已出具的自查报告,但应比照2013年3月31日之后新申报IPO的企业,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中期财务报告的补充工作。 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