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此案,法庭将择日宣判,但对于腾讯奇瑞两大公司而言,彼此都经营“QQ”商标近10年,这场官司谁都输不起
提到“QQ”,你会想到腾讯的企鹅,还是奇瑞的汽车?对于这一问题,双方已经闹上了法庭,不过,有趣的是,被告不是涉事双方的任何一方,而是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7月16日,该案在北京市一中院开庭审理此案,不过截至目前,还未出结果。
商评委成被告
围绕“QQ”商标这一问题,双方已经纠缠了近10年。腾讯公司在互联网领域是霸王,奇瑞的QQ汽车销量累计也有上百万辆。分属不同领域的两大企业,在各自壮大之后,针对“QQ”商标的所有权展开争夺战。
但是本是两大企业的战争,为何会扯上商评委?
近10年,双方分别在汽车类别中申请了两个QQ商标。2001年8月31日,腾讯关联公司申请了一个艺术体的鼠标样子的QQ商标,2002年11月14日,这一商标获准注册,注册号为1977837。
此后,奇瑞公司的关联公司于2003年3月21日注册了尾巴向左右两侧对称展开的QQ商标,注册号为3494779。该商标经过核准注册后,因腾讯公司提出异议,而处于异议复审程序中。
2005年5月19日,腾讯公司又在第12类上申请了QQ字母版商标,并于2008年3月7日获准注册,注册号为4665825。这一商标,也是昨天双方在法庭上争议的商标。对于这一商标,奇瑞汽车以上述商标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复制模仿驰名商标)、第二十八条(类似商品上的相同近似商标)、第三十一条(损害他人在先权利)为由向商评委提出撤销争议商标的申请。
对此,商评委认定争议商标的注册构成《商标法》第三十一条所指的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商标的情形,据此裁定争议商标予以撤销。
为此,商标被撤销的腾讯公司把商评委告上法院,以其在互联网领域的“QQ”商标是驰名商标,应受到保护为由,请求法院撤销商评委的裁定。
激烈的庭审辩论
7月16日,市一中院开庭审理此案,原告腾讯公司、被告商评委、第三人奇瑞公司对簿公堂。在庭审中,商评委坚持认为其裁定完全合法,应予以维持。
虽然商评委是此次诉讼的被告,但在法庭上,作为第三人的奇瑞显得更为激动,与腾讯在庭上展开了激烈的争辩。
腾讯公司的代理人认为商评委的裁定依据,属于断章取义,他表示,商标法第31条规定的是“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但是腾讯公司并不存在“不正当手段”,奇瑞公司也没有“合法”、“在先”使用。
腾讯公司代理人称,腾讯公司2003年的销售已达9亿元,所以在各个领域进行防御性注册。而奇瑞汽车从一开始策划汽车名称到后期的推广宣传,无一不是依傍早已知名的“QQ”商标和企鹅公仔来达到宣传效果,这种侵权行为不能产生合法的在先权利。所以事实上是,奇瑞汽车在侵犯腾讯公司的在先权利,是奇瑞汽车侵权使用了QQ商标。
奇瑞公司则认为,中国对汽车生产、销售有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根据汽车产业政策,一个没有汽车行业背景的企业是无法获得汽车产品生产资质的。对奇瑞汽车来说,腾讯在汽车领域注册“QQ”商标,就是有恶意的。“一旦法庭允许腾讯注册,那么腾讯大量地许可使用,将会在各地出现大量QQ车。”
对于此案,法庭将择日宣判,但对于腾讯奇瑞两大公司而言,彼此都经营“QQ”商标近10年,这场官司谁都输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