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鹭药业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知:7月9日,新乡白鹭化纤通过深交所系统减持了本公司股份共6万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45684万股的比例为0.0131%。新乡白鹭化纤曾于2010年9月1日至2013年7月9日前先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累积减持了本公司股份共45540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969%,两次累积减持比例为1.010%。本次减持后,新乡白鹭化纤持有本公司股份9688352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1.2073%,其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徐明波仍为公司共同控股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