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8日讯 7月4日,中国证监会批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市国债期货。今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就《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及其相关细则、《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修订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的范围包括新拟定的《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交易细则》、《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交割细则》等4项产品类业务细则,《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等10项业务类规则的修订稿,《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会员资格管理业务指引》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信息发布指引》等2项业务指引。
国债期货是国际上历史悠久、运作成熟、风险可控、使用广泛的金融期货产品和风险管理工具。目前,除我国之外,全球前15大经济体都推出了国债期货产品。上市国债期货是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的重点任务,也是落实国务院关于金融改革整体部署的重要配套措施。推出国债期货有助于完善我国债券市场体系,提高国债定价效率,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增强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目前,我国国债现货市场规模较大,可交割国债存量稳步增长,国债期货抗操纵性增强,机构避险需求日趋强烈,期货市场法律法规及监管协作机制日益完善,上市国债期货的条件已经成熟。
本着服务现货市场、促进功能发挥、注重风险控制的原则,综合考虑相应期限的可交割国债规模、市场交易活跃程度、参与机构多元化程度等因素,中金所拟优先推出5年期国债期货产品。在产品设计过程中,中金所广泛借鉴境外主要市场国债期货品种的制度设计,并结合我国国债现货市场的实际情况,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完成了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设计方案。《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交易细则》细化了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表的内容,并对合约交易的各环节进行全面规定。国债期货采用实物交割方式,交割制度是国债期货产品设计的重要环节。为确保交割顺利进行,防范交割违约风险,中金所制定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交割细则》,对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的交割方式、可交割国债、交割流程和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规定。
同时,为配合国债期货推出并适应未来产品创新需要,中金所对其现行业务规则体系进行了重构,全面修订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中金所现行业务规则体系基于沪深300股指期货单一产品设计,为提高业务规则体系的兼容性,在借鉴境外相关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体系模式的基础上,中金所设计了业务与产品并重、多维度和多层次的业务规则体系重构方案,将具有共性的基本业务制度与不同产品个性化制度合理区分,也是对我国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体系的创新性尝试。基于新的业务规则体系重构方案,中金所根据保障金融期货市场安全运行,促进金融期货市场健康发展的指导思想,修订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等10项业务规则,对会员管理、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套期保值与套利交易管理、大户报告等主要业务制度进行了完善,为后续新产品创新预留了空间。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是我国金融期货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市场各方参与金融期货的基础准则和重要依据。此次《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的修订,标志着中金所的业务规则体系和风险管理制度更加科学,国债期货各项制度基本成型,股指期货制度更趋完备。
下一步,中金所将在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高标准、稳起步”的要求,有条不紊地落实国债期货上市的各项准备工作。《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及其相关细则的制定、《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相关实施细则的修订将为各市场参与主体进行国债期货上市准备工作提供更加明确的指导,加快国债期货上市工作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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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所就国债期货合约规则及其实施细则答记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