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副主席姚刚7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IPO财务核查进展到了很关键的时候。IPO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核查阶段,由发行人、中介机构自查;第二阶段由监管部门抽查部分公司的自查报告。核查阶段结束后,IPO相应程序即可启动。此外,他表示,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扩大试点已经具备了基本条件。
按照1月8日证监会在北京召开“首次公开发行(IPO)在审企业2012年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会议”时的部署,各保荐机构、会计师应在3月31日之前将财务核查工作报告报送证监会。证监会将对排队上市公司的自查结果进行抽查。有投行人士预计,抽查过程或持续一至两个月。
对于新三板市场扩容问题,姚刚表示,“现在千军万马挤在IPO,说明中小企业非常需要这样一个(新三板)市场。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扩大试点是今年一项重要工作,已经具备了基本条件。”
此外,姚刚透露,交易所和银行间债市互联互通一直是证监会追求的目标,各政府部门应该打破利益格局,使两个市场能够发挥配置资源的作用。除了银行间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外,应该允许公司债、金融债在交易所和银行间发行,尽量扩大投资者的选择权。